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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促进全省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和质量的协调发展,现就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加强招生工作统筹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建立健全由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教科研、招生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筹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