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为了做好我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鼓励和引导我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或创业,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琼教财〔2020〕7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代偿对象和范围 2016年及其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或创业、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
答:学院各专业按照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琼计价管[2002]832号、琼教计[2006]192号、琼价费管[2014]2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按学年收费):5200元/年[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应用艺术设计(移动终端游戏设计)、音乐表演专业:6800元/年;传媒策划与管理专业:6000元/年];(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按学年收费):850~1450元/年;教材费(按学年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