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各专业联合考试指导委员会,各有关院校:为做好我省2017年对口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省教育考试院2016年12月9日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确保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对口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招
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的部分艺术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继续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经研究,现公布省专业统考的拟定报到时间、考试时间和考点院校,终将在相关招生文件中公布。艺术类1.音乐报到时间:2006年3月10、11日,考试时间:12日起,考点:南京师范大学,承担全省音乐考生的专业统考工作。2.美术报到时间:2006年3月24、25日,考试时间:26日,考点:南京艺术学院(承担的统考地区为南京市和镇江市)、南京师范大学(承担的统考地区为
根据《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艺术专业加试科目的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并严格按照省考试院编写的《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命题、加试。具体要求如下:艺术加试报名办法:1、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生登记表》到南京艺术学院高等教育职业学院报名、加试。2、交纳专业科目加试报名、考试费。注意事项:1、音乐类各专业课加试所需乐器(钢琴、低音提琴除外)、伴奏音带自备。
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各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确定科目组代码名称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三批专科81建筑57241382机械53042683机电一体化56247347084电子电工58148948485计算机应用60845545286化工58246087农业58451788财会59854153789市场营销56146745490文秘56744191旅游管理524/80381/75374/7592艺术261/200167/190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接有关高校报告,经相关计划部门批准,现对对口单招招生计划有关专业更改如下:南京艺术学院(院校代号1118):02音乐学更正为02艺术教育(音乐教育);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号1297):02服装设计(针织服装设计)更正为02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针织服装设计)。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按此向社会公布并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为保证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专业综合技能考核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电视中专、技工学校及中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部分,下同),均可报考专业对口的高校。招生宣传各招生院校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及本《实施办法》,拟定本校招生办法,向社会公布实施。各市、县教育局职社处(招办)应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