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免学费政策规范实施,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1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二条 学院资助中心设立在学院学工处,具体负责政策宣传、组织申报、评审认定及资助档案管理等工作。第三章 免学费范围第三条 学生免学费对象是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三年级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地
(财教〔2012〕3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要求,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做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