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对口单招志愿填报指南招生代码:1351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招生代码:13511.省属公办院校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国家“双高”院校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首
1、什么是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促进我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的改革试点工作。此项改革试点的目的在于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2、今年什么时间开始报名?考生须在2020年4月24日至26日(截止26日17:00
江苏省2020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2020年共有86所院校在我省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名单见附件)。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1.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至26日,截止到4月26日17:00。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gzdz.)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时间为5月1
我省2019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注册入学录取工作7日开始我省2019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注册入学录取工作将于8月7日开始。面向普高学生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共有69所(公办48所,民办21所),共投放招生计划24391人。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文凭以及就业政策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凡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苏教考招〔2019〕21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院校: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入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精神,经研究,2019年我省继续在省内高职(专科
关于2019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结果查询和调剂志愿填报的通知各位考生:我省2019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第一阶段录取工作已经结束,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网址为:http://stat./jseea_query/querycenter.html。4月28日上午9:00至12:00,已报名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专业清单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备注(培养方向、专业说明等)1351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01食品加工技术1351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02食品营养与检测1351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0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1351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0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只招退役士兵1351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05食品质量与安全1351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06食品生物技术1351江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章程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
WORD版招生章程下载:2018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苏教考〔2016〕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7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促进我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基础上,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就做好2017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招生高校、简章和计划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改革试点。
苏教考〔2016〕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7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促进我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基础上,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就做好2017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招生高校、简章和计划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改革试点。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苏教考〔2015〕2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各有关院校,各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改革,促进我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16年高职单招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开展试点工作的院校(
江苏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doc附件2江苏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市县(市、区)年月日考生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照片民族联系电话退役士兵证书编号退役时间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本人简历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服役(工作、学习)县(市、区)民政局意见(盖章)______年____月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