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21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由文化和旅游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公办高等旅游院校。学校现为全国唯一的旅游类国家示范性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20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由文化和旅游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公办高等旅游院校。学院现为全国唯一的旅游类国家示范性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19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由原国家旅游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的公办高等旅游院校,现隶属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学院
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获得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高考报名证,且获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浙江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符合我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相关要求,可向我院提交相关材料,我院根据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7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17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国家旅游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的
我院2016年五年制转入和首批免试升学录取通知书已寄发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6年五年制转入(含3+2、五年一贯制升学)和首批免试升学录取通知书已于7月28日以中国邮政EMS快件形式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考生可进入招生信息网左侧“普通高招录取查询”栏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录取结果,可以进入招生信息网左侧“录取通知书快件查询”查看快件单号,追踪查询快件邮寄进度。如有疑问,请与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71-。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6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34号),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16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浙江旅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15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国家旅游局与浙江省人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4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为准)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他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14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二章学院概况
1.具有浙江省2013年单考单招考试资格的考生,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2.执行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浙江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 第七条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向所在中学申请填写《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