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的通知》,敬请关注我校后期发布的2020年社会招生计划及章程!招生对象: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皖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历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村“两委”干部、革命老区专项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人才培养工程、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等相关培养对象;具有本省学籍且未参加20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高等职业院校扩招报名办法通知如下:报名对象具有我省户籍或在皖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