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
重庆工程学院――重庆市招生院校代码:5045招生批次招生科类招生专业(类)类包含专业志愿填报代码招生计划(人)《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页码中职类本科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E12100第三章计划篇第10页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技术类自动化类自动化F0F53第三章计划篇第15页机器人工程土建类工程造价 G0050第三章计划篇第18页电子商务类电子商务 L1515第三章计划篇第24页旅游类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M0H20
重庆工程学院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工程学院第四条
为做好2021年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渝教招发〔2016〕1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招生性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下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
重庆工程学院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9〕25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的中职类“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工程学院第四条学校代码:
重庆工程学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渝教招发〔2016〕1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以下
重庆工程学院2018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关于印发2018年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20号)和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17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渝教招发〔2016〕13号)精神,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我市从2018年开始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2018年重庆市
重庆工程学院关于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确认安排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6〕21号)和《重庆工程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单独招生录取确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录取确认时间2017年4月17日9:00~17:00录取确认地点重庆工程学院南泉校区办公楼报告厅录取确认流程在录取确认处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然后领取录取通知书。录取确认要求1
重庆工程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5〕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就做好我校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将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推向深入,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渝教招考〔2012〕4号)、《重庆市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
重庆工程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测试大纲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16〕21号)文件精神,2017年学校单独招生将以满足重庆市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为根本,主要面向软件与计算机类、动画与数字影视类、土木工程与建筑类、管理工程类4大紧缺型技术技能人才专业大类招生。参照对应行业企业用人“岗位能力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测试大纲。测试科目以及测试方式、时间2017年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9:00~3月2日17:00地址: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n)2.报名缴费时间:2017年2月27日9:00~3月2日17:00缴费方式:按照报名页面提示进行支付宝缴费3.准考证打印:2017年3月15日9:00~3月17日12:004.考试①文化素质测试:考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下午14:30
二级学院专业名称专业方向招生类别学制招生计划数学费(年/元)备注文科理科对口高职合计软件学院软件技术软件开发理科、计算机类3年 55207510800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大一至大三在南泉校区就读;其他二级学院学生大一在双桥校区就读,大二至大三在巴南南泉校区就读。软件测试理科、计算机类3年 2010301080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网页设计与制作文理科、计算机类3年1020104010800网站开发与设计文理科、计算机类3年10101030108
经市教委同意,现将重庆市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录取文化素质测试资格线公布如下:普通文理类:135分;高职对口类:102分。各校可根据招生章程在文化素质测试资格线上再确定分专业文化测试合格线。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17年3月30日
重庆工程学院关于公布2017年高职单招预录取分数线的通知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16〕21号)文件精神和《重庆工程学院2017年高职单招章程》规定办法,现将我校2017年高职单招预录取分数线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重庆市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2017年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普通文理科考生为135分,对口高职类考生为102分。重庆
重庆工程学院2017年重庆市高职单招二次征集志愿公告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16〕21号)文件精神和《重庆工程学院2017年高职单招章程》,我校在2017年高职单招预录取后仍有部分剩余计划,现面向重庆市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具体填报办法如下:报名资格凡是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重庆市教委划定的资格线(普通文理科类须达到135分及以上,对口高职类考生须达到102分及以上),但未
重庆工程学院2017年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考试地点在我校南泉校区,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地点等以准考证信息为准。现将来我校南泉校区的交通路线告知大家,请参考乘车。自驾车考生若自驾车到校,可走巴南炒油场,经南泉到重庆工程学院大门;也可走内环快速路(渝黔高速路)在南泉出口匝道下道后右行500米到重庆工程学院大门。轻轨或公交车考生若是乘坐公交车或轻轨到学校,主要线路可选择乘坐轻轨3号线,在轨道花溪站(炒油场)
重庆工程学院关于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确认安排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6〕21号)和《重庆工程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单独招生录取确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录取确认时间2017年4月17日9:00~17:00录取确认地点重庆工程学院南泉校区办公楼报告厅录取确认流程在录取确认处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然后领取录取通知书。录取确认要求1
渝教招考〔2015〕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各高职单招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将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推向深入,促进全市高职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高职单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要求,进一步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为重庆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关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正大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4年高职单招普通文理科和对口高职各专业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相关规定,考生在达到重庆市高职单招文化基础测试资格线的基础上(普通文理类为141分,对口高职类为117分),再根据考生文化基础测试、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专业潜力测试和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分类(普通文理类和对口高职类)分专业划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A×300/30
序号院系名称专业名称专业方向招生人数(人)学费(元/年/人)备注文理科中职生小计1软件工程系软件技术软件开发30104010800南泉校区就读2对日软件开发(第四学期分埃森哲、NTTDATA班)201030108003欧美软件开发201030108004移动互联应用技术IOS移动应用开发201030108005Android移动应用开发(联想班)201030108006软件测试技术软件测试与项目管理201030108007计算机应用技术
序号院系名称专业名称专业方向招生科类招生计划学制(年)学费(元/年.人)收费批文备注1软件工程系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文理、对口高职60310800渝价(2011)112号1.单独招生学生毕业后,获得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全国通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学院负责推荐就业。2.考生入学后可在本校面试报读重庆邮学(电子类)、重庆工商大学(计算机类、传媒艺术类、经营管理类)、重庆理工大学(工程造价类)的衔接本科。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注册全国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