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和校址。学校全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第二章免试保送流程及录取有关事项第四条报名条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和校址。学校全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第二章免试保送流程及录取有关事项第四条报名条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9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和校址。学校全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第二章免试保送流程及录取有关事项第四条报
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29号)的精神,以及《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8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现有18名考生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纪律监察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8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和校址。学校全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特制订2013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和校址。学校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含校区名称)杭州市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规定,特制订2012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报名条件(一)具有浙江省2012年单考单招考试的考生,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二)执行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三)获得教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7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7〕20号)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和校址。学校全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6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34号)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和校址。学校全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5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和校址。学校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含校区名称)杭州市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第三条办学性质、类型和层次。性质:公办;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