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招生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2017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专业为: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经济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班)、会计学、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财政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信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招生计划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2016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学院专业金融学院金融学保险学院保险学证券与期货学院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经济学院经济学(国家经济学基础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年我校将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如下:招生计划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2015年招生总计划数的2%。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学院专业金融学院金融学保险学院保险学证券期货学院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经济学院经济学基地班会计学院会计学统计学院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