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每年的招生计划均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录取工作。专科统招批次录取(1)学业水平测试:必须科目为4C1合格(2)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高考投档分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志愿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已经录满,按考生所填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按照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执行。考生身
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更便捷地报考我院,我院招生办特设定以下信息,信息为空的表示待添加或暂未得知,具体信息以各省报考指南为准,仅供参考。后更新时间:2015-07-3010:09省份/直辖市招生代码填报志愿时间征集志愿时间录取时间录取分数线北京市注:2-3个工作日会有老师回访,电话:0514-85166270天津市注:2-3个工作日会有老师回访,电话: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