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官学院2019年招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全国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和《云南警官学院招收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复试录取工作基本原则(一)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全国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的精神和《云南警官学院招收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圆满完成我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特制定本办法。复试录取工作基本原则(一)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云南省2017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以及全国警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的精神和《云南警官学院招收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圆满完成我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特制定本办法。复试录取工作基本原则(一)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