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及长春师范大学相关规定,现将参加复试考生成绩及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向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公示结束,拟录取考生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0431-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长春师范大学2017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及长春师范大学相关规定,现将参加我校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成绩及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招生办公室:长春师范大学教学综合楼1116室办公电话:0431-联系人:崔老师、李老师附件:长春师范大学2017年第二批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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