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奖学金
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生,国家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国家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0年。国家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低工资标准或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