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及优惠政策

2017-04-24 15:50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填报我院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民族不限
  • 二、1、凡报考我院被录取的高职专科学生,
  • 2、大学民族预科的学生有资格评选学院设立
  • 3、学院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及优惠政策

一、填报我院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民族不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二、1、凡报考我院被录取的高职专科学生,有资格评选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学年、学院设立的一、 二、三等综合奖学金和十项单项奖学金。

2、大学民族预科的学生有资格评选学院设立的一、二、三等综合奖学金和十项单项奖学金。

3、学院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原标题:2011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及优惠政策

2011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及优惠政策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及优惠政策填报我院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民族不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1、凡报考我院被录取的高职专科学生,有资格评选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学年、学院设立的三等综合奖学金和十项单项奖学金。2、大学民族预科的学生有资格评选学院设立的三等综合奖学金和十项单项

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招生,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的高职(专科)及黑龙江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学校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办学性质:国家民委与

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面试通知

各位考生:根据单独招生考试面试工作需要,现将本次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2022年3月27日9:00-11:00二、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面谈):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观念、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倾向意愿、对当下国内外形势的准确判断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素质以及对所选专业的专业素质能力。三、考前

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高职单招第二阶段报名、考试通知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第二阶段报名、考试通知一、第二阶段单招报名条件凡已参加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以报名参加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第二阶段单招招生考试志愿填报,我院第二阶段单招招生计划61人单招第二阶段剩余招生计划表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年)招生计划数1410301动物医学药品生产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软件

2019年黑龙江科技职业学校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1)凡是来校入学的学生,入学后均可享受国家助学补助6400元(补助方式:每年交学费时,学生只需交纳国家补助减免后的学费)。(2)来自特困地区(贫困县)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办理国家特困补助4000元。(3)家庭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办理特困补助4000元。提示:来校入学的学生,来校时及时联系招生办顾主任,申请办理以上相关优惠

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中高职“3+2”贯通培养转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中高职“3+2”贯通培养转段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中高职“3+2”贯通培养转

2011年黑龙江技师学院春季招生惠民政策及学院承诺

  惠民政策1、大学、大专、中专、职高和往届高中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可减免学费600元。2、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村或乡镇证明材料、户口原件,经学院批准可减免两年学费,每年高可减免学费的50%。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低保证和家长单位工资部门,工会的证明,无工作单位凭地区街道证明,经学院批准可减两年学费,每年高可减免学费的50%。4、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

2011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做到依法治招,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顺利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的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学校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第四条黑龙江

2011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国家公办的黑龙江省唯一的全日制少数民族高校。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一般规律、民族教育特殊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打民族旗,走特色路”的独具特色的办学理念,以育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少数民族、服务民族地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办学宗旨,形成了以高等师范教育为立校之本,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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