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语言大学招生章程

2014-04-12 09:40  北京语言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
  • 第二条我校原名北京语言学院,1996年6
  • 第三条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公办全日制大学。
  • 第四条我校是一所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教育
  •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中国普通本科学生高考统一招生工作
  • 第六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
  •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国
  • 第八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具体招生工
  • 第九条我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13年颁
  • 第十条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
  •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 第三章招生条件
  • 第四章录取规则
  • 第十一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
  • 第十二条我校各省招生来源计划按照教育部相
  • 第十三条我校在所有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改革的省
  • 第十四条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在各省
  • 第十五条我校在北京地区预留10名理科计划
  • 第十六条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
  • 第十七条我校各外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
  • 第十八条我校2013级中国本科生学费标准为
  • 第十九条我校中国本科学生住宿标准为1050元/人/年
  • 第二十条我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
  • 第二十一条我校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家庭经济困
  • 第二十二条我校网址
  •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我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五章其他
  • 第六章附则

北京语言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原名北京语言学院,1996年6月更名为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002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校名简化为北京语言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邮编100083。

第三条 我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公办全日制大学。

第四条 我校是一所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教育和中华文化教育,对中国学生进行外语、人文、金融、信息科学等专业教育,文理兼收、语言特色鲜明的国际型大学。学校凭借独特的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良好的语言文化环境,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各类高级人才。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中国普通本科学生高考统一招生工作。学校的保送生招生、自主选拔、提前批次、部分外语专业和绘画专业提前单独招生等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学校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国家招生政策的落实、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招生计划的编制,协调各类招生工作的宣传和计划的实施以及处理有关招生工作的其他问题;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招生的各项政策,受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其职责包括:(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或实施细则;(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规章制度;(3)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5)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具体招生工作各项事宜的协调和组织,包括招生工作中各项操作规程的规范、招生程序的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具体问题的处理等;学校还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全面负责监察招生工作,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原则,确保招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我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13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录取患有无法完成学业或对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有严重影响的疾病的考生。外语和涉外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英语口试成绩良好。报考我校民族预科要求必须为应届少数民族考生,学习期限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为一年或两年,成绩合格方可进入本科学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协调配合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二条 我校各省招生来源计划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规定、各省考生人数及历年我校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我校在所有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为100%,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四条 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数、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按总分顺序录取,同时综合考察德智体状况,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如外语类专业参照英语单科成绩,信息类、金融类专业参照数学单科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在北京地区预留10名理科计划用于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其他地区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专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进行录退。在实考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第十七条 我校各外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学校公共外语课主要开设英语,第二外语可选修日语、西班牙语、法语。各外语专业、翻译专业(英语方向)、对外汉语、新闻学、国际政治、国际文化交流、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力资源管理需加试英语口语。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我校2013级中国本科生学费标准为:外语、翻译专业600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5500元/年;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国际政治、新闻学、国际文化交流、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5000元/年,绘画专业10000元/年。如果国家调整学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收取学费。

第十九条 我校中国本科学生住宿标准为1050元/人/年。

第二十条 我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一等奖2500元/人,二等奖15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另设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金额为500元。另设有多种不同形式的个人捐赠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 我校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振海奖学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学校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资助学生,承诺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二条 我校网址:www.***.cn     http://www.***.cn/,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03943,传真:010-82303919,E-mail:zhaoban@***.cn     http://zsb.***.cn/art/2013/5/15/mailto:zhaoban@***.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我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

原标题:2013年北京语言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为保证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语言大学,英文全称为BeijingLanguageandCultureUniversity(简称为BLCU)。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代码为10032。第二条

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是一所以语言文化教育和语言文化研究为特色和优势的多科性国际型大学。学校围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目标,为培养具备宽厚的人文素养、精湛的专业知识、开阔的国际视野、卓越的创新精神和突出的实践能力的中外文化交流友好使者和高端涉外人才,2022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外语类保送生。一、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均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保送生

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心理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北京语言大学心理学院简介北京语言大学心理学院于2020年4月成立,是在基础心理学二级学科硕士点(2006年)、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8年)的基础上成立的具有本、硕、博和博后完整培养体系的教学和科研单位。心理学院立足于北京语言大学作为“小联合国”的优势和特色,致力于将心理学与语言学、语言教育(特别是汉语作为

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是中国唯一一所以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和中华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多科性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学校艺术学院以传承、传播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为宗旨,招收具有一定美术、书法和音乐基础的中国本科生。一、招生计划二、报名条件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文件中的报名条件。2.考生若报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合格。3

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法国国际本科招生简章

一、项目介绍北京北语留学服务中心法国国际本科项目由北京北语留学服务中心承办目前与法国多所顶级公立大学、工程师学校及高等商学院建立了国际预科-本科直通车项目自2005年开展法国国际本科项目以来,北语留服始终秉持“优质的海外院校,优秀的中国生源”的双优理念,以“把我们的学生培养成为国际一流名校的高素质人才,培养成为中华民族的栋梁之才,培养成为中华民族的骄傲.北京

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757人(含推免以及各类专项计划),实际招生人数按国家当年下达具体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请参阅《北京语言大学2022年中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各专业所列的拟招生人数仅供报名时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求等进行调整。2022年我校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

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艺术类招生考试公告

我校2022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为绘画、书法学和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现发布公告如下:一、统考对应科类学院专业省统考科类艺术学院绘画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书法学书法学专业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音乐学类二、招考方式1.考生若报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合格;2.绘画、书法学专业参考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录取,不组织校考;3.音乐学(音乐国

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北京语言大学2022年继续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一、组织机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二、报名条件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北京语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校表现良

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韩国永进专门大学招生简章

一、北京语言大学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建立的教育部直属高校,重点建设高校唯一一所以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中华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国际型大学。小语种教学国内首屈一指的高校。数字看北语:国际教育经验60年累计培养留学生00000+在校留学生>8000名386所国际学府或机构合作在校生来自世界国家140多个国家和地区二、北语留学服务中心中国教育部直属北京语

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非全日制金融专硕招生简章

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非全日制金融专硕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建立的,创办于1962年。1964年6月定名为北京语言学院,1974年毛泽东主席为学校题写校名,1996年6月更名为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002年校名简化为北京语言大学。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国唯一一所以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中华文化教育为主要任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