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惠州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4-04-06 06:45  惠州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 则
  •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
  •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
  • 第三条学院全称:惠州学院
  •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0577
  • 第五条学院地址
  •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 第十条毕业颁证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
  •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
  •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
  •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
  •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
  •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
  • 第十八条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05%,非平
  •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
  • 第二十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 第二十一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录取按“专业
  • 第二十二条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统考专业
  • 第二十三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
  • 第二十四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
  • 第二十五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
  • 第二十六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
  • 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
  •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
  •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
  •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
  • 1.国家助学贷款
  • 2.国家奖学金
  • 3.国家励志奖学金
  • 4.国家助学金
  • 5.学院奖学金
  • (1)设一、二等奖及单项奖,其中一等奖1000元/人
  • (2)学生在校期间考取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1000元
  • (3)优秀毕业生,每人奖励500元。
  • 6.企业奖助学金
  • (1)真维斯助学金
  • (2)“广田”奖励基金
  • (3)“少康”奖学金
  • (4)其他企业奖助学金
  • 7.助困措施
  • (1)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 (2)发放特别困难学生资助金;
  • (3)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
  •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惠州学院于2013年3
  •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惠州学院委托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 第四章招生计划
  • 第五章录取规则
  •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 第七章收费标准
  •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惠州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0577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邮政编码:516007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惠州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在广东省,本科属第二批A类,专科属第三批A类。省外录取批次见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05%,非平行志愿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惠州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惠州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院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统考专业的录取,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术科统考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美术类、音乐类校考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术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每生每年3800元,理工、体育、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年43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10000元,艺术类二类专科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住宿费标准:一级公寓每生每年1200元,引资公寓每生每年14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经办,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2.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4.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5.学院奖学金

(1)设一、二等奖及单项奖,其中一等奖1000元/人。

(2)学生在校期间考取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1000元。

(3)优秀毕业生,每人奖励500元。

6.企业奖助学金

(1)真维斯助学金:大一4000元/人,大二2000元/人,大三2000元/人;名额不定。

(2)“广田”奖励基金:奖励获得省级以上竞赛的集体和个人,名额不限。

(3)“少康”奖学金:奖励科技创新、出国留学、考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等的学生,名额不限。

(4)其他企业奖助学金:“旭日”奖学金、“移动”奖学金、“六如轩”奖学金、“爱牙”助学金、“佳雅”助学金、“金迪”助学金、“福彩”助学金、“路路通”助学金等。

7.助困措施

(1)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2)发放特别困难学生资助金;

(3)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

联系人:黄欣

监督电话:0752-2527273

传真号码:0752-2527273

电子邮箱:jjs@***.cn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527803

传真号码:0752-2527803

电子邮箱:zsb@***.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惠州学院于2013年3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惠州学院2013年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惠州学院委托惠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原标题:2013年惠州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2年惠州市技师学院招生简章

一、惠州市技师学院简介学院位置:惠州市技师学院(惠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创建于1979年,延师办学43年。学院新校区座落在珠三角东岸巍峨的象头山下,美丽的东江之滨,静谧的小金河畔,占地面积600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学院设施:整个校园包括18栋学生宿舍,6栋教学工厂,2栋教学群楼,1栋图书馆,2栋学生食堂,此外还有1栋教师公寓,1栋“教学工厂”员工宿舍及食堂

2022年惠州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2.具有广东省户籍,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2年1月24日前)。3.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的往

2013年惠州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

2022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

2022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

2022年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2022年惠州艺术学校秋季招生简章

学校代码:8800300一、学校简介惠州市艺术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门批准惠州市唯所以艺术类为主的专业学校,系中国文化产业创新先进单位、中国西部地区教育顾问单位、中国具发展潜力文化艺术人才基地。学校坐落于国家级仲恺高新区,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学校拥有音乐厅、六间大型标准化舞蹈训练厅、美术画室、智能钢琴室、音乐

2022年惠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惠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代码:8800295一、学校简介:惠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创建于1977年,是一所集九年义务教育和体育职业教育为一体、以“为国家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为社会培养优秀体育工作者”为主要办学方向的学校。学校坐落在惠州市河南岸体育南路,环境优美,占地面积21.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优越、管理规

2022年惠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惠州理工学校)招生简章

一、全日制中专班招生专业、人敷及收费标准(全日制)属惠州市计划招生★国家承认学历★招生范围/全国★招生对象/初(高)中毕业生系部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收费标准农村户口城市户口智能制造系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1008000元/学年11700元/学年数控技术应用507500元/学年11300元学年模具制造技术50汽车与交通工程系汽车运用与维修50汽车服务与营销50信息工程

2022年惠州市普通高中第一批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第一批省、市、县区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带“*”的为民办学校)招生人数招生范围地理、生物学业考成绩要求市直1000001惠州市第一中学120向全市招生。①“创新实验班”100人;②美术特长生8人、音乐特长生12人。2C及以上200向惠城区外的其它县(区)招生,其中:惠阳区46人,惠东县52人,博罗县64人,龙门县14人,大亚湾区9人,仲恺区15人。2C及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