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4-05-10 05:07  南京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招生计划
  • 二、报考条件
  • 三、录取原则
  •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
  •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 3.实行按志愿录取
  •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
  • 5.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
  • 6.获得南京大学优秀学生推荐报考资格且高考第一志愿
  • 7.除国防生外,各专业
  • 8.保送生、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数学基地
  • 9.对于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
  • (1)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
  •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安排专业,若考生
  • (3)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等特殊
  • (4)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
  •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 1.学费:
  •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人民币6800元/年
  • (2)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人民币46
  • (3)地理科学类专业招生计划中含南京大学
  • (4)其他专业人民币4600元/年。
  • 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年。
  • 3.奖助学措施
  • 五、组织机构
  • 六、信息公开
  •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九、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新形势下,南京大学以“办中国好的本科教育”为目标,积极探索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为了选拔录取符合南京大学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考生,保证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

    南京大学根据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实际办学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为培养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结合我校“三三制”本科教学改革,南京大学继续实行按院系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201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200人,分省分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二、报考条件

    凡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者不宜就读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新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复检,结果异常者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

    2.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实行按志愿录取。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实际高考成绩应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专业(专业类)录取设定分数级差,级差分为2、1、1、0分(江苏省为1、1、1、0分)。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排序;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高一项,且高加分不高于20分。

    5.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南京大学承诺和相关规定录取。

    6.获得南京大学优秀学生推荐报考资格且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的第一个志愿)报考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在当地的调档分数线,则加分参与专业排序,具体分值以推荐表中注明为准。

    7.除国防生外,各专业(专业类)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所学语种专业。

    8.保送生、基础学科理科强化班、数学基地班、艺术类专业、国防生、定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南京大学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9.对于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

   (1)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低要求为A、A,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安排专业,若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A+则加3分参与专业排序;

   (3)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低要求为B、B;

   (4)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人民币6800元/年。

   (2)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人民币4600元/年,第三、四学年人民币16000元/年。

   (3)地理科学类专业招生计划中含南京大学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合作举办的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采取2+1+1模式,即第一、二学年在南京大学学习,第三年在滑铁卢大学学习,第四学年可以选择在南京大学或滑铁卢大学学习;继续在滑铁卢大学学习,将同时获得滑铁卢大学学士学位。在南京大学期间学费为人民币21600元/年,滑铁卢大学为20000加元/年。

   (4)其他专业人民币4600元/年。

  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年。

  3.奖助学措施:南京大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现设有各类奖学金70余项,各类助学金40余项,总金额达2600余万元。
 

五、组织机构

    南京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南京大学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六、信息公开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南京大学在今年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警惕招生诈骗。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招生主页:http://bkzs.***

    电子邮箱:aonju@***.cn     http://bkzs.***/article/3/2013/9/mailto:aonju@***.cn

    官方微博:@南京大学本科招生(新浪)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原标题:2013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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