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宜春学院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2014-06-04 09:02  宜春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1.公费录取
  • 2.免住宿费
  • 3.新生助学金
  • 4.普通奖学金
  • 5.优秀奖学金
  • 6.提供“三助”岗位
  • 7.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
  • 8.复试
  • 9.就业

为确保我校201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减轻就读我校研究生的经济压力,为其提供优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3年录取到我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公费录取:凡成功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学校一律视为公费研究生,免除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学费。

 2.免住宿费:凡成功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学校免除其住宿费,住宿条件为两人一间。

 3.新生助学金:凡录取我校就读的研究生,视考生初试成绩给予3000—8000元(人民币)不等新生助学金。 

 4.普通奖学金:学校提供给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600元/月(每学年按12个月计算)。

 5.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覆盖面40%。按学习、科研等方面每学年进行综合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二等奖学金2000元/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

 6.提供“三助”岗位: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200~500元/月岗位津贴(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另外,研究生导师将视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其适当助研津贴。

 7.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

 8.复试:凡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学校免除其复试费。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报销其往返路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出租车票除外,路程区间一般为考生就读学校至宜春市距离,特殊情况须征得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报销)。

 9.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学校将择优留校工作。

原标题:2013年宜春学院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2013年宜春学院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为确保我校201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减轻就读我校研究生的经济压力,为其提供优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3年录取到我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如下:1.公费录取:凡成功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学校一律视为公费研究生,免除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学费。2.免住宿费:凡成功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学校免除其住宿费,住宿条

2014年宜春学院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宜春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成功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助学金8000元/生;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助学金5000元/生。凡录取我校考生享受助学金6000元/生/年。优秀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习、科研等方面业绩,每学年进行综合评定一次,分为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三个等级,覆盖面为

2022年宜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2年宜春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艺术类专业本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文件精神和各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一、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宜春学院学校代码:10417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简介:详见学校官网介绍(ht

2022年宜春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2年宜春学院面向全国招收运动训练专业本科学生,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1〕222号)和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1〕20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一、

2022年宜春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宜春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省教育厅《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62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

2022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图)

一、2022年单独招生专业学院专业名称专业方向计划数护理学院护理300助产40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50医学皖医学桧捡技术75药学75医学美容技术70医学影像技术30中药学70康复治疗技术30临床医学30临床医学医学美容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口腔医学20师范学院体育教育5o学前教育150早期教育150国际教育学院应用英语跨境电商30艺术与设计学院艺术教育舞蹈30艺

2022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招生,是指按江西省教育厅正式下达我校的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开展的招生工作。第三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

2022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成立于1979年6月,为江西省重点技工学校。200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与宜春师范学校、宜春卫生学校、宜春财经学校合并组建成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后的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继续保留宜春市技术工人学校牌子和中技招生资格。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占地面积1497亩,在校生1.

2014年宜春学院本科招生优惠政策

设立新生奖学金在全国范围内对上了所在省重点控制线(一本线)的考生在入学后一次性奖励新生10000元/人;高考总分介于所在省重点控制线(一本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同时在一般本科控制线(二本线)上30分的考生在入学后一次性奖励新生5000元/人。针对江西省内一志愿考生的奖励政策:超过一般本科控制线(二本线)上30分的考生(含30分)在入学后一次性奖励新生5

2016年宜春学院本科招生优惠政策

我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所录新生给予满足第一志愿及资金奖励。1、高考总分超过所在省重点控制线(一本线)的考生在入学后一次性奖励该生10000元/人;2、高考总分低于所在省重点控制线(一本线)10分以内(含10分),且其分数超过一般本科控制线(二本线)30分以上(含30分)的考生在入学后一次性奖励该生5000元/人。以上所指均为普通文理类,高考总分均不含政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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