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2014-04-18 09:46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
  •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
  • 第三条学校全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327
  • 第五条学校地址
  •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
  • 第十条学习地点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
  • 第十二条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学校主管领
  • 第十三条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
  •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
  •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
  • 一、招生对象
  • 1、普通高中毕业生
  •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 第十六条报名条件
  •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 1、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大类相对应
  • 2、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我校自主
  • 第十七条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技能证书要求
  • 第十八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 第十九条网上预报名
  • 第二十条报名材料
  • 1、普通高中毕业生须寄送的材料
  • ①《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
  • ②《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 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④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 ⑤申请加分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⑥学历证明
  •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须寄送的材料
  • ①《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
  • ②《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 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④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 ⑤申请加分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⑥学历证明
  • ⑦属于广东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考生还须提
  • 3、现代学徒制的考生须寄送的材料。
  • (1)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须寄送的材料:
  • ①《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
  • ②《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 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 ④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 ⑤企业用工合同复印件;
  • ⑥毕业证书复印件。
  •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须寄送的材料
  • ①《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
  • ②《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 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 ④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 ⑤企业用工合同复印件
  • ⑥毕业证书复印件
  • 第二十一条志愿填报
  • 第二十二条资格审查及名单公示
  • 第二十三条考生成绩计算方法
  •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
  • 2、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
  • 第二十四条考试安排
  • 第二十五条附加分
  • 1、普通高中毕业生加分项目
  • 2、中职学校毕业生加分项目
  • (1)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
  • (2)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
  • 第二十六条4月25日前,在学校招生网站上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四章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 第六章报名方式
  • 第七章考核办法
  • 第八章 录取原则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327

第五条学校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 邮政编码:528137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佛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学习地点: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准予毕业者,颁发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学校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下同)。

第十六条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报考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大类相对应。

2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级以上(含 级)证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我校自主招生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的专业。报名和资格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3]21)执行。

第十七条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技能证书要求

招生专业

对应可报考技能证书

计算机辅助

设计与制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及其授权单位:模具设计师、模具制造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类)、数控程序员、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钳工(含机修钳工、模具钳工、装配钳工)、电工、铣工、车工、镗工、磨工、电切削工、线切割工、热处理工、金属热处理工、铸造工、锻造工、轧钢工、电焊工、维修电工、冲压工、紧固件冷镦工、普通车床操作工、组合机床操作工等。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电子、电工、机械、教育基础综合等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电气自动化技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及其授权单位:电工操作、电工、制冷、数控技能、IC卡制作维护、维修电工、低压维修电工、电子、钳工、铣工、车工、镗工、磨工、电切削工、线切割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工、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等、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电子、电工、机械、教育基础综合等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光伏应用技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及其授权单位:无线电调试工、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电子)、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维修电工、电工、钳工、铣床、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电子设备装配工、视频设备维修工、制冷设备维修工、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计算机类中级证等。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电子、电工、机械、教育基础综合等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及其授权单位: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维修电工、电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电子设备装配工、视频设备维修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钣金工、汽车喷漆工、汽车维修检验员、汽车营销员、汽车美容工、计算机类中级证等。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电子、电工、机械、教育基础综合等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酒店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及其授权单位:餐厅服务员职业资格证、茶艺师、导游、会计、收银审核员、营业员、客户服务管理师、汽车营销师、电子商务员、助理物流师、助理营销师、文秘、秘书资格证、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类中级证等。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会计、旅游、教育基础综合等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现代学徒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成绩单;中职毕业生:中职所学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或计算机类证书,具体参考其他专业证书要求。

物流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及其授权单位:物流员、物流师(四级)、会计、收银审核员、营业员、营销员、客户服务管理师、汽车营销员、电子商务员、助理物流师、助理营销师、秘书资格证、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文秘(四级)、图形图像、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类中级证等。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会计、旅游、教育基础综合等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其它未列明的证书要求,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 级以上(含 级)证书。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专业类别

招生对象

招生计划

学制

专业备注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理科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50

3

由于专业学习要求,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理科类专业。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50

2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科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50

3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50

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科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50

3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50

2

光伏应用技术

理科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50

3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50

2

物流管理

文科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50

3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50

2

酒店管理

文科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50

3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50

2

往届高中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并是在岗或实习的企业员工

20

2

现代学徒制(文理兼招)

计划合计

620

 

 

 

 

 

 

 

 

 

 

 

 

 

 

 

 

 

 

 

 

 

 

  

 

 

 

 

 

 

 

 

 

第六章报名方式

第十九条网上预报名

我校将于3月21-25日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将采取网上填报考生报考信息及网上预审方式进行(预报名详细流程届时请关注我校招生网)。考生预报名信息在我校招生网上预审通过后,考生须于 3月 30日前,将报考纸质材料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将在 3月 31日前完成对考生纸质材料的审核,并在网上公布审核结果。

第二十条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普通高中毕业生须寄送的材料(提交的材料须有所在的中学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①《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须贴上大一寸彩色照片);

②《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和“回执”复印件;

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④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⑤申请加分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⑥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交)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交)。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须寄送的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交的材料须有所在的中职学校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①《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须贴上大一寸彩色照片);

②《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和“回执”复印件;

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④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复印件

⑤申请加分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⑥学历证明(中职应届毕业生提交)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中职学校往届毕业生提交);

⑦属于广东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考生还须提交《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复印件。

3、现代学徒制的考生须寄送的材料。

(1)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须寄送的材料

《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须贴上大一寸彩色照片)寄送原件;

《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企业用工合同复印件;

毕业证书复印件。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须寄送的材料

《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须贴上大一寸彩色照片)寄送原件;

《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企业用工合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或实习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

⑥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

第二十一条志愿填报

 按学校自主招生专业的特点,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仅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转专业。

 

第七章考核办法

第二十二条资格审查及名单公示

 考生报考纸质材料通过审核后,我校将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考试安排,并在招生网上公布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考生须在411带齐第十九条要求相关材料原件到达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交报名考试费和发放准考证。

第二十三条考生成绩计算方法

2014年我校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现代学徒制考生也是分普通高中和中职两种进行考核和录取)。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为2:1,分别是200分和100分。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

2、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权重比例为4:3:3,分别是200分、150分和15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综合文化考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

第二十四条考试安排

考试对象

考试科目

分值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文化知识

200

419上午

90分钟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

面试

100

567

10分钟

中职学校毕业生

综合文化知识

200

419上午

90分钟

专业综合理论

150

419上午

60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

150

567

1060分钟

第二十五条附加分

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各奖项加分不叠加,取高加分项,附加分奖励高不超过10分。

1、普通高中毕业生加分项目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2、中职学校毕业生加分项目

1)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10分。

2)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者分别加8分、6分。

除以上加分项目外,其他获奖项目不给予加分。

第二十六条425日前,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综合文化考试成绩;公布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分数线和名单。

第八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七条我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如某招生专业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数量不足,学校将对该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一)面向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办法:

1、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办法:

①综合文化考试结束后,当考生(分专业)人数超过普通类招生计划(分专业)的2倍时,按普通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1:2的比例,划定进入面试的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成绩(综合文化成绩+附加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②综合文化考试结束后,当考生(分专业)人数不超过普通类招生计划(分专业)的2倍时,该专业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确定录取名单办法: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情况,分专业划定各专业的低拟录取资格线,然后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生录取原则

1、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办法:

①综合文化考试结束后,当考生(分专业)人数超过中职类招生计划(分专业)的2倍时,按中职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1:2的比例,划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成绩(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附加分)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

②综合文化考试结束后,当考生(分专业)人数不超过中职类招生计划(分专业)的2倍时,该专业考生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确定录取名单办法: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情况,分专业划定各专业的低拟录取资格线,然后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现代学徒制考生录取原则

综合文化考试结束后,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然后按分类(普通高中、中职)划定录取资格线,然后分类(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八条考生必须提交高考体检结果,否则不给予录取。

第二十九条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录取的考生不能转专业。

第三十条510前,我校将在招生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考生总成绩。

第三十一条  5 20日前,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预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终录取名单以省招办审核结果为准。我校将根据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第三十二条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三条录取的新生于 7月 1日前份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具体时间见入学须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9月份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和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予以退学处理。

第十章组织保障

第三十五条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集体研究决定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

第三十六条我校自主招生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办和佛山市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认真贯彻“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七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

第三十八条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一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九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专业名称

学费(元/学年)

住宿费(元/学年)

教材费代收代支(元/学年)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5500

1500

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500

1500

5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500

1500

500

光伏应用技术

5500

1500

500

物流管理

4500

1500

500

酒店管理

4500

1500

500

 

 

 

 

 

 

 

 

 

 

 

 

第十二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四十条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业优秀者还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还设立相应的奖学金。

第四十一条特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

第四十二条学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三章 时间安排表

第四十三条我校自主招生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3 月1 日—25

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3月21— 25日

接受考生报名

  3 月31 日

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审核结果

  4 月11 日

资格核查、缴交报考费、发放准考证

4月19日上午

组织考生进行综合文化考试

4月25日

公布综合文化考试成绩,并公布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考生名单

5月6日—7日 

组织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5月20日

公布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5月30日

公布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7月上旬

录取考生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具体时间见入学须知)

 

 

 

 

 

 

 

 

 

 

 

 

 

 

 

 

 

 

 

 

 

 

 

第十四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处联系人:吴奕标 

监督电话:0757-87263139 电子邮箱:@***

第四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57-87263121  0757-87263118传真:0757-87263100

学校网址:net

招生网址:net

第十五章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由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委托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原标题:2014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2022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招生简章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2022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3号)等文件要求,我校2022年自主招生共2种招生类型,为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计划招

2022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022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本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人工智能数据技术、机器学习基础、深度学习框架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数据处理、模型训练、应用开发等能力,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数据采集与处理、算法模型训练与测试、人工智能应用开发、人工智能系统集成与运维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主干课程人工智能应用导论、程序设计基础、

2022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工业互联网技术专业

工业互联网技术专业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工业互联网网络互联、数据采集、标识解析、数据处理、安全防护等知识,具备工业网络集成、数据采集与处理、标识解析应用、工业APP开发与应用、安全防护运维等能力,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工业网络集成与运维、工业数据上云、标识解析服务应用、工业数据可视化服务、工业应用软件开发

2022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技术专业

大数据技术专业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及数据库基本原理、程序设计、操作系统原理、计算机网络、云计算等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大数据项目方案设计及实施能力,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大数据实施与运维、数据采集与处理、大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大数据平台管理、大数据技术服务与产品运营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主干课程

2022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1.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面向网站美工、网站程序员、移动互联应用开发等岗位,能在公共软件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从事页面美工、移动应用开发、网站开发以及网站推广等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专业技能和可持续发展与适应能力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2.主干课程Java程序设计基础、Java项目开发实训、网页设计与制

2022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现代通信技术专业

现代通信技术专业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现代通信系统原理、光通信网络组网技术原理、移动通信网络规划及优化技术原理,具备通信网络设备选型与方案设计,通信核心网、承载网、移动通信网设备安装部署、业务开通及调测等能力,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信息通信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与监理,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及优化,云资源

2022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学考、3+证书)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总计划3800人,其中春季高考招生(学考、3+证书)招生1680人,招生专业33个。其中:依据学业水平成绩录取:普通类1165人艺术类35人3+证书统考中职生470人退役士兵10人二、新增专业学校围绕佛山智能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支柱产业开发专业,积极创办与职业岗位群相对应的新专业。目前,

2022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1.培养目标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适应佛山市及珠三角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基层岗位需要,具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艰苦创业的基本素质素质,掌握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所需的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物业管理、行政人事及创业等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面向中小微工业企业基层管理、商业连锁及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策划等领域基层岗位就业的懂

2022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物流管理专业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广东省高职业教育重点建设专业、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高水平建设专业。专业对接佛山产业和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培养“擅操作、懂流程、会管理”的复合型物流技术技能人才。专业按照全面发展和多样化、个性化人才培养理念,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开拓创新了专本衔接、中高职对接、现代学徒制、“2+2”中法国际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有效实现强专业与强产业的融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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