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牡丹江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牡丹江大学2022年单独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学校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综合类高职高专院校。【办学理念】为学生负责、为社会负责、为自己负责。【大安全观】视如己出,爱学生像爱自己的孩子。二、四高特点高素质生源:学校在广东、浙江、辽宁等23个省市招生,多个省市录取分超过该省本科线,2021年黑龙江省低录取分数线超过省内专科控制线文科线131分,理科线57分。高录取
学校全称:牡丹江大学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530号邮编:157011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学制:三年;办学层次:高职高专;学习形式:全日制。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确定的专科录取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
为确保扩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全称:牡丹江大学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530号邮编:157011三、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四、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五、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校名称是:牡丹江大学。六、报名条件:具有我省户籍,
牡丹江医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管理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及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名称:牡丹江医学院(MuDanJia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地址: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上级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条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2021年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及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并为祖国医疗卫生事业做出杰出贡献。一、培养目标及类型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
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始于2007年,现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生物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8个学术型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旅游管理硕士3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拥有硕士研究生导师400余人,硕士研究生在校生1400余人。一、培养目标及类型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牡丹江大学二0一八年招生章程学校全称:牡丹江大学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530号邮编:157011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确定的专科录取低
2015年我校分别在黑龙江、山东、河北、吉林、辽宁、陕西、内蒙、海南、浙江、云南、山西、江苏、重庆、河南、青海、广西、甘肃、宁夏、贵州、四川、安徽、新疆、江西共23个省份有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