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青岛理工大学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三条青岛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青岛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青岛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第三条青岛大学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意见》(教学厅函〔2016〕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青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中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青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青岛恒星科技学院专科升本科工作。 第二条青岛恒星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工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22]1号)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青岛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第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