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6-04-06 17:19  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 二、组织管理
  •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全校
  • 2、各教学学院
  • 3、学校成立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复试和录
  • 三、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 1、《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
  • 2、我校2016年全部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
  • 3、2016年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各招生
  • 4、加分政策。
  • 四、调剂
  • 1、生源有缺口的招生领域应优先从本科专业
  • 2、校外调剂-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
  • 3、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考生、大学本科
  • 五、复试程序
  • 1、复试资格查询
  • 2、报到缴费
  • 3、资格审查:
  • (1)密封完好的《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
  •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 (4)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张,其中一张用于体检;
  • 4、考生复试
  • 六、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 1、笔试(闭卷,占复试总成绩的30%)。
  • 2、综合素质面试
  • (1)综合素质测试
  • (2)外语测试
  • (3)职业实践能力测试
  • 3、心理测试。
  • 4、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
  • 5、对于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
  • 七、录取
  • 1、根据各招生领域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
  •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
  • (3)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体检、心理测
  • 2、研究生处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
  •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 4、各院系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二个工作日之
  • 5、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
  • 6、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 八、复试工作要求
  • 1、各学院应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
  • 2、各学院
  • 3、各学院须依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201
  • 4、复试
  • 5、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
  •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 1、黄冈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我校
  • 2、实行学校复试督察巡视制度
  •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 5、实行回避制度
  • 6、实行复议制度
  • 十、复试日程安排
  • 1、复试时间定于2016年3月30日-4月1日
  • 2、具体复试时间安排:
  • 十一、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由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 2、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
  • 3、现有学历指研究生入学前的最后学历;职务

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制定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立足于我校办学特色和培养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实践能力及潜力、具有教师专业素养的人才的原则;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原则、诚信原则(所谓诚信原则就是要充分考虑考生到我校求学的真实意愿和决心,确保招生计划的落实)、综合学习背景原则(所谓综合学习背景原则就是适当考虑考生原来毕业的学校、考生的综合素质等情况);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教学学院(招生领域)成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招生领域)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具体实施与开展复试考核工作。

3、学校成立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复试和录取工作,各教学学院党总支书记具体负责督察本招生单位复试和录取工作,不参与复试评分(教学学院总支书记为硕士研究生导师除外)。

三、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和复试基本要求

1、《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相同。

2、我校2016年全部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为: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音乐)、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思政)等,各领域招生计划见附件1。

3、2016年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各招生领域一律不实行破格录取,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各领域依据招生计划数,一般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数。

4、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研究生处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

四、调剂

2016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思政)接受调剂,调剂的基本要求如下:

1、生源有缺口的招生领域应优先从本科专业和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中调剂。

2、校外调剂至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符合《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调剂原则上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考生、大学本科学历、通过英语六级、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的考生优先调剂。

五、复试程序

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

1、复试资格查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依据《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各领域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上网公示,考生到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复试资格,并于报到时领取复试通知书。

2、报到缴费:参加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缴纳复试费100元。

3、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密封完好的《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见附件2,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及复印件以及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时出示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待新生报到入学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等,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张,其中一张用于体检;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复试时需按照同等学力考生的有关规定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见“六、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中的第5款。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复试: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复试通知书按照时间地点安排到相关学院报到,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六、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2016年研究生复试包括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心理测试、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四个部分,其中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和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70%)共计100分。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体检、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笔试和心理测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专业学位领域组织。

1、笔试(闭卷,占复试总成绩的30%)。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各相关领域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专业领域笔试科目名称详见附件3。

2、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70%)。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外语测试、职业实践能力测试3个部分,总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取参加综合素质面试的教师独立评分的平均值。综合素质面试具体要求:每生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复试考生职业实践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个综合素质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参加综合素质面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须对每位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进行记录,综合素质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综合素质面试小组须配备1名或1名以上精通外语的主考教师。

(1)综合素质测试(3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反应能力、才艺特长等;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2)外语测试(2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3)职业实践能力测试(5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已有的或潜在的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活动的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考核方式主要以讲课为主,讲课内容由各领域自行确定。

3、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为计算机测试,时间40分钟。

4、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5、对于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笔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课程①教育学,②各专业领域加试课程见附件4。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总分200分,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但其中单科考试成绩不得少于50分,总分不得少于120分,否则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七、录取

1、根据各招生领域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标准分*60%+复试成绩*40%),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注:(1)初试标准分=初试原始分/初试满分*100;

(2)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

(3)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体检、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研究生处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请广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由于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需在24小时内确认信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根据候补顺序顺延递补拟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考核(政审)、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要求加试科目单科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2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各院系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二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各领域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审核。并为每位考生填写“录取审批表”报送至研究生处。

5、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终确定。

6、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研究生处将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考生名单内容中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复试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研究制定适合教育硕士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教学技能等方面的考查。

2、各学院(招生领域)应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强化其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各学院(招生领域)的复试及录取小组人员总的构成方案为: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教学学院院长、教学学院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4人)、校外基地导师(一般不少于1人)共5-7人组成。其中,各教学学院(各招生领域)复试小组组长由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或院长担任;各教学学院党总支书记具体负责督察本招生单位复试和录取工作,不参与复试评分(教学学院总支书记为硕士研究生导师除外)。

3、各学院须依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复试安排、内容、组织形式(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和职业实践能力测试必不可少)等。各领域制定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在复试前上网公告。

4、复试(含笔试和面试)要有试题,并做好记录和全程录像(录像设备由各招生领域自备)。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复试(面试)试卷、考试提纲、录像资料以及复试记录送交研究生处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评分标准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请各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各招生单位应建立复试试题库。

5、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考生各项考核情况,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及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网公示两天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处审核。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黄冈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

监督电话:0713—8621623,E-mail:。

研招办电话:0713-8833019,E-mail:。

2、实行学校复试督察巡视制度。校领导、纪委、监察处、研究生处等单位组成督察巡视小组。各学院(招生领域)党总支书记为本招生领域督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复试督察工作。在复试过程中,校督察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系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各领域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参加本领域硕士生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6、实行复议制度。对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校纪委投诉和申诉。校纪委应在接到考生投诉、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领域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复试日程安排

1、复试时间定于2016年3月30日至4月1日(星期三至星期五)。复试地点在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2、具体复试时间安排:

3月30日下午14:30~下午17:00,考生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多功能大楼四楼一号会议室);

3月31日8:30-11:00,体检(老行政楼一楼:黄州区人民医院黄冈师范学院门诊部)(费用自理);

3月31日14:00-16:00,笔试(主教B01);

3月31日16:10-17:00,心理测试(逸夫楼计算机学院实验室)

4月1日上午8:00-11:30,面试(各相关学院)

4月1日下午14:00-18:0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逸夫楼319)。

十一、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由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3月18日

附件1

   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教育硕士招生计划表

领域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045101

教育管理

4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12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4

045107

学科教学(英语)

9

045108

学科教学(生物)

4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4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7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5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3

合计

52

 

 

 

 

 

 

 

 

 

 

附件2

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

考生所在单位名称

考生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现有学历

职务(称)

 

 

 

 

 

 

报考院系和专业名称

 

考生学习工作和政治思想情况

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学习工作情况和政治态度、道德品质、思想作风、组织纪律表现等: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政审是否合格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2016年   月    日

注:1、本表填写完毕并签字盖章后,请政审单位用信封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再在信封正面注明报考院系、报考专业和考生姓名。一切完好后,烦请交由考生本人在复试报到时交给我校相关院系。

2、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3、现有学历指研究生入学前的后学历;职务(称)一栏若没有任何职务(称)请填“无”。

附件3

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

专业领域名称

笔试科目名称

参考教材及出版社

备注

教育管理

学校管理学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学科教学(语文)

汉语言文学专业综合测试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学科教学(数学)

数学学科综合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学科教学(英语)

语言综合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学科教学(生物)

生物学综合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学科教学(音乐)

和声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学科教学(美术)

艺术学概论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现代教育技术

计算机基础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学科教学(思政)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4:

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科目

专业领域名称

笔试科目名称

参考教材及出版社

备注

教育管理

① 教育学

② 教育专业基础综合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学科教学(语文)

① 教育学

② 汉语言文学基础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学科教学(数学)

① 教育学

② 初等数学研究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学科教学(英语)

① 教育学

② 英语语言学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学科教学(生物)

① 教育学

② 普通生态学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学科教学(音乐)

③ 教育学

④ 中小学音乐教学论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学科教学(美术)

① 教育学

② 中小学美术教学论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现代教育技术

① 教育学

② 现代教育技术综合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学科教学(思政)

① 教育学

②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不指定,具体参见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5:

2016年黄冈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成绩汇总表

考生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毕业专业

 

报考专业

 

复试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学校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毕业学校及时间

 

初试

成绩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初试总分

 

 

 

 

 

以上内容由学生填写,以下由学院填写

面

试

情

况

纪

要

面试过程记录(可加附页):

 

 

 

 

 

 

 

 

 

 

 

 

记录员(签字)

 

年    月    日

同等学力

加试成绩

加试科目

 

 

加试成绩

 

 

复试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心理测试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后得分(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

 

按后得分进行专业排名

 

建议是否录取

 

复试小组组长签名

 

领域负责人或院长签名

 

备注:此表记录一位考生面试情况,请学院填写并送交研究生处

附件6:

2016年黄冈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评定表

考生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初试总成绩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复试专业

 


 


面试科目

面试成绩

面试情况纪要

满分

(100分)

综合素质测试

(30分)

语言表达

(5分)

 

 

仪表形象

(5分)

 

才艺特长

(5分)

 

创新精神和能力(5分)

 

专业发展潜力

(10分)

 

英语听力和

口语测试

(20分)

听力(10分)

 

口语(10分)

 

职业实践能力测试

(50分)

 

面试成绩

 

面试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

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专业领域名称

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信息

研究生复试面试地点

面试联系人信息

姓名

联系方式

姓名

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上交时间2016年3月22日附件8

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专业领域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专业领域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序号

成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学院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上交时间2016年3月22日

原标题:2016年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6年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制定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指导思想

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马克思主义学院(408)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二、申请条件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

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经济学院(310)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二、申请条件1.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

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外国语学院(411)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二、申请条件1.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

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同济医院(540)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同济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二、申请条件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基

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法医学系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法医学系(515)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法医学系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法医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法医学系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二、申请条件符合学校规定

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软件学院(921)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二、申请条件1.符合学校规

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物理学院(012)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二、申请条件1.国内高校2022

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法学院(403)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二、申请条件1.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基本

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哲学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哲学学院(406)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二、申请条件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基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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