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6-08-16 09:29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 第二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
  • 第三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
  • 第四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
  • 第五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
  • 第六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
  • 第七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
  • 第八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执行教育部规
  • 第九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录取
  • 第十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各省
  •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 第三章录取
  • 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
  • 第十二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黑龙
  • 第十三条2016年学院开设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 第十五条 凡在我校就读的高职专科学生均可
  • 第十六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 第十七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
  • 第十八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
  • 第四章奖助学金
  • 第五章附则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黑龙江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层 次:高职、专科

学校代码:13729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1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更好地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了保证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院领导、教学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院长担任。

第五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招生委员会聘任。

第七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 取

第八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九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录取。

第十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以内。

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按计划总数,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二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2016年学院开设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见附表)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十五条 凡在我校就读的高职专科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奖学金每年评比发放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学院在协助办理助学贷款的同时,可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或假期企业带薪实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七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改。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15号。

邮 编:150086

咨询电话:0451-87066616、87066626、87066636

传真电话:0451-86687011

电子信箱:lyxy-zsb@***

网 址:

2016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原标题:2016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一、报名条件符合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黑龙江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二、报名方法考生可以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填报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8019)。每名考生允许填报1个院校

2022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补报重要通知

重要补录通知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补报开始了一、补报条件已参加2022年单独招生志愿填报,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我院二次单招志愿填报,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二次单独招生计划293人。二、单招二次报考时间2022年3月31日9:00至4月7日18:00截止。三、补报方法考生登陆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m

2022年黑龙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黑龙江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黑龙江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1449。第三条主管部门:黑龙江省

2021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扩招章程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扩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为了规范高等职业教育扩招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3.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4.学校校址:主校区: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15号太阳岛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游览街37号第二章报名条件与程序

2022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开始填报志愿的通知

2022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开始填报志愿,请注意查看一、填报志愿时间及方法:1、填报时间:2022年3月15日9:00时开始,2022年3月18日15:00截止。2、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龙招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填报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8019)3、填报要求:每名考

2022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更好的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10)学院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第三条学院概况: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

2022年黑龙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黑龙江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黑龙江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1449。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

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招生,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的高职(专科)及黑龙江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学校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办学性质:国家民委与

2022届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专升本工作流程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2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流程为做好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流程。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由学院、学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