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高校专项初审合格公示及分省招生计划公布

2018-06-18 16:59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根据教育部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
  • 二、公示期间,被举报有户籍、学籍等弄虚作
  • 三、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高校专
 

一、根据教育部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经专家组审核,拟认定以下考生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2016年高校专项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从2016611日至6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反映:招生办公室:025-84892899,传真:025-84892459,电子邮件:zsb@***.cn;监察处:025-84891546

二、公示期间,被举报有户籍、学籍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核实,取消高校专项资格;学校还将在录取、新生入学报到等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若核查考生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直接取消考生录取或入学资格;对于已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若经举报核实,立即取消其学籍。

三、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规定,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学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现予以公布(此查询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学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如高考投档分数 ( 含政策性加分 ) 达考生生源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 30 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 20 分(含)之内),且高于生源地本科一批控制线,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投档分数 ( 含政策性加分 )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学生分配专业。
原标题:2016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高校专项初审合格公示及分省招生计划公布

2016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高校专项初审合格公示及分省招生计划公布

根据教育部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经专家组审核,拟认定以下考生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点此查看初审通过考生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2016年高校专项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从2016年6月11日至6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反映:招生办公室:025-,传真:025-,电子邮件:zsb@.cn;监察处

2017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公示及分省招生计划公布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经专家组审核,拟认定以下考生通过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点此查看初审通过考生名单)。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从2017年6月12日至6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反映:招生办公室:025-,传真:025-,电子邮件:zsb@.cn

2018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公示及分省招生计划公布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经专家组审核,拟认定以下考生通过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点此查看初审通过考生名单)。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从2018年5月30日至6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反映:招生办公室:025-,传真:025-,电子邮件:zsb@.cn;

2018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录取公示及分省招生计划公布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经专家组审核,拟认定以下考生通过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点此查看初审通过考生名单)。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从2018年5月30日至6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反映:招生办公室:025-,传真:025-,电子邮件:zsb@.cn;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要求,2022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2018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自主招生初审结果查询及录取公示

各位考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初审结果已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现将2018年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18年5月1日至5月7日:https://gaokao..cn/zzbm/mdgs/detail.action?oid=&lx=1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反映:招

2019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初审结果公示

各位考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初审工作已经结束,学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n/zzbm)查询初审结果。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7日-5月10日。初审合格考生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所填报的部分原始代表性信息,可点击h

2021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要求,2021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对象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市、区)确定。报考学生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

2019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我校确定了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学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如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考生生源地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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