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经专家组审核,拟认定以下考生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点此查看初审通过考生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2016年高校专项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从2016年6月11日至6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反映:招生办公室:025-,传真:025-,电子邮件:zsb@.cn;监察处
根据教育部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经专家组审核,拟认定以下考生通过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点此查看初审通过考生名单)。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从2017年6月12日至6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反映:招生办公室:025-,传真:025-,电子邮件:zsb@.cn
根据教育部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经专家组审核,拟认定以下考生通过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点此查看初审通过考生名单)。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从2018年5月30日至6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反映:招生办公室:025-,传真:025-,电子邮件:zsb@.cn;
根据教育部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经专家组审核,拟认定以下考生通过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点此查看初审通过考生名单)。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从2018年5月30日至6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反映:招生办公室:025-,传真:025-,电子邮件:zsb@.cn;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要求,2022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各位考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初审结果已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现将2018年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18年5月1日至5月7日:https://gaokao..cn/zzbm/mdgs/detail.action?oid=&lx=1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反映:招
各位考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初审工作已经结束,学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n/zzbm)查询初审结果。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7日-5月10日。初审合格考生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所填报的部分原始代表性信息,可点击h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要求,2021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对象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市、区)确定。报考学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我校确定了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学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如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考生生源地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