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大学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6-05-27 09:14  山东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 报名条件
  • 1.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
  • 2.高中阶段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为A
  • 3.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拟考
  •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 1.网上报名
  • 2.考生按要求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1)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高考模拟考试
  • (2)各类获奖证书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 3.材料初审
  • 4.学校考核
  • 5.公布资格考生名单
  • 四、录取办法
  • 1.获得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位于201
  • 2.获得资格且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我
  • 3.录取考生可报考2个专业志愿,我校按照
  • 五、其它
  • 1.我校2016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
  •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
  •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
  • 5.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6年招生政策
  • 六、联系方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依据《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校2016年面向山东省考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 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16年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1.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高中阶段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为A;选修课程学习情况良好,获得6个以上学分;

3.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在年级列前10%;学生在体育、艺术方面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一定的兴趣特长,表现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6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人,专业如下: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科类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类

5

文史类

公共管理类

5

法学院

法学类

10

文史类5理工类5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

10

理工类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10

理工类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

20

理工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20

理工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

理工类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16年 5月 30日 - 6 月3 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

 2.考生按要求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单、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报名条件规定的所有成绩证明;

 (2)各类获奖证书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以上材料均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无需寄送纸质材料。中学须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上传的材料除各类证书原件外,均需中学盖章,并由校长签字。

 3.材料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报名条件及所在中学生源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考核名单,并予以公示。

 4.学校考核:考核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素质及综合素养。

报到、测试时间:6月18日报到,19日测试。

5.公布资格考生名单:我校根据学校考核成绩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录取办法

1.获得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位于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文科考生前3000名或理科考生前10000名。

2.获得资格且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于 6月 26日 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填报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

3.录取考生可报考2个专业志愿,我校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考生填报专业原则上须服从调剂,若达不到报考专业录取线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我校考核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7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

五、其它

 1.我校2016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材料审核、资格认定及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联系方式:jjc@***.cn,电话:0531-88364345),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山东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5.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6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 ,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网址:http://www.bkzs.***.cn

  E-mailsdbkzs@***.cn  

 

原标题:2016年山东大学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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