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生复试与录取细则(分数线、招生计划)

2017-04-12 10:09  安徽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 三、复试程序与成绩计算办法
  • 1. 由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
  • 2. 成绩计算
  • 3. 科研成绩
  • 四、录取
  • 1. 录取分数线
  • (1)初试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 (2)同等学力加试政治理论课成绩不低于60分;
  • (3)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 (4)初试外语成绩录取线由校招生委员会划定
  • 2. 录取原则
  • (1) 坚持“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 (2) 各学位点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序录取。
  • (3) 线上生源超过1名的导师必须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 (4) 没有线上生源的导师,在不影响其他
  • 五、工作要求
  • 六、上述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

一、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孝兵

成员:分管副院长、博士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及研究生秘书。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4月16日下午14:30

生物学:生命科学学院一楼会议室

生态学:生命科学学院二楼会议室

三、复试程序与成绩计算办法

1. 由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综合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2. 成绩计算

总成绩 = (业务课一×20% + 英语×80%)初试成绩×40%

+ 复试成绩×40% + 科研创新能力×20%。

3. 科研成绩:考生在复试前提交所有科研成果,逾期不交的视为主动放弃科研成果的认证及计分。科研成绩的认证按《生命科学学院科研能力成绩评分参照办法》计算。

四、录取

1. 录取分数线

(1)初试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加试政治理论课成绩不低于60分;

(3)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4)初试外语成绩录取线由校招生委员会划定。

2. 录取原则

(1) 坚持“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统筹兼顾,确保公平公正。

(2) 各学位点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序录取。

(3) 线上生源超过1名的导师必须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4) 没有线上生源的导师,在不影响其他导师招生的情况下,可以和线上生源较多的导师协调(三门考试课程必须一致)。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学校招生质量负责、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公平公正,保证质量;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考生泄露考试内容,不得暗示考生如何答题,不得提前泄露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语情况。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取消其招生计划,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上述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4月11日

附:《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能力成绩评分参照办法

》

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能力成绩评分参照办法

成绩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说明

100分

在SCI(E) 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或者在2区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①应届生参与课题研究,应由课题负责人出具立项通知书及证明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有关材料。

②应届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为第一作者。

③对应届生可提高一个档次评分。

④科研成果统计年限为近三年。( 2013 年1 月1 日至招生报名截止日)。

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含国家级科研子项目)

获省部科研二等奖以上奖励(前3名)

90分

在SCI(E) 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发表2篇一类期刊论文

主持厅级科研项目

应届生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或5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前3名参研人)

获省部级科研三等奖或厅局级科研二等以上奖励(前3名)

获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80分

发表1篇一类期刊论文或3篇二类期刊论文

应届生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或30万元以上横向课题(前3名参研人)

获厅局级科研三等奖或省级学术团体二等以上奖励(前3名)

70分

发表2篇二类期刊论文

应届生参加厅局级科研项目研究

获省级学术团体三等及以下科研奖励

60分

发表2篇三类期刊论文

50分

达不到60分的要求

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SCI论文以DOI号为准)的结构完整的原创性学术研究论文(不包括综述、数据库、传记及评论等类型论文)。

论文级别的认证参照2014年底学校科研处的SCI期刊分区表。可以联系研究生办公室获取。

原标题: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生复试与录取细则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条件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二、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方向招生简章中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艺术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三个专业所开设的各方向。三、复试内容及形式(一)专业主科考试(占复试总成绩的70%)1.音乐与舞蹈学专业主科考试(笔试)民族音乐学、中国音乐史、音乐教育学、作曲技术理论、舞蹈教育学。(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

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

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孝兵成员:分管副院长、博士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及研究生秘书。时间和地点安排1、时间:4月22日2、地点:生物学:生命科学学院一楼会议室生态学:生命科学学院二楼会议室复试程序与成绩计算办法1、由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综合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2、成绩计算总成绩=(业务课一×20%+英语×80%)

2021年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细则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细则。工作原则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实施招生选拔工作中,注重选拔的科学性,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注重选拔程序的合法性,保证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录取工作

2021年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安徽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招生简章》要求,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相关博士生导师

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依据《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订《历史与社会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组织机构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组长:徐彬成员:顾凌、李琳琦、阮成武、朱家存、刘道胜、庄华峰、马陵合、方青、汪效驷、沈世培、吴晓萍、傅新球、解光云、周兴国秘书:胡君过婴宝复试安排(全体考生)

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

依据《安徽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字〔2015〕11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现制定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如下:组织机构学院成立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组长:高正礼成员:姚宏志、彭

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校研字?z2017?{5号文《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组长:苏勤副组长:陆林、贾冠忠、王朝辉成员:焦华富、程先富、罗永龙、杨效忠、麻金继、张宏梅、杨钊秘书:施华转复试安排(全体考生)(一)全体考生在2017年4月14-16日按照《安徽师范大学2017年

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生的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字?z2018?{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该办法。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学校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

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

地理与旅游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根据校研字﹝2018﹞8号文《关于做好我校2018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组长:苏勤成员:陆林、贾冠忠、焦华富、王朝辉、程先富、罗永龙、杨效忠、麻金继、杨钊、曹卫东、杨兴柱秘书:从然复试安排(全体考生)(一)全体考生在201

2019年安徽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依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字?z2019?{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细则。组织机构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学校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订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人名单如下:组长: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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