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收费标准、学校代码、分数线、招生计划)

2017-04-24 14:16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
  • 第二条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
  • 第三条学校全称
  •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
  • 第五条
  •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
  •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
  •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具
  • (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专业
  • (二)负责对上、对外、对内招生工作的
  • (三)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学校招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 (四)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
  • (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
  • (六)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 (七)负责录取信息发布、名册汇总、材
  • (八)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
  • (九)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生源质量的分析
  •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 第九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 第十条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 第三章 录取规则
  • 第十一条学校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
  •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
  • (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
  • (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
  • 第十三条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
  • 第十四条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术科考试,
  • 第十五条本科所有专业均学制肆年,高职
  •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
  •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黑
  • 第十八条学校通过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
  •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 第二十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
  •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四章 其它
  •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1635;主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邮政编码:150431。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学生学业期满,本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结构布局、各专业办学定位以及毕业生就业等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上、对外、对内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不断健全相应运行机制。
 
  (三)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学校招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四)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招生简章,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
 
  (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生源省份的招生政策,积极参加招生政策的研究、探索。
 
  (六)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七)负责录取信息发布、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
 
  (八)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网上等各类形式的咨询。
 
  (九)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生源质量的分析。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
 
  第十二条 学校原则上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加分仅在考生投档时有效,考生的专业分配按投档成绩排队,不享受加分;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安排专业,具体为:
 
  (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术科考试,在达到相应批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艺术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术科成绩相同,以总分、语文、外语、数学确定考生录取顺序。
 
  第十五条 本科所有专业均学制肆年,高职(专科)所有专业均学制叁年。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执行标准以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学费、住宿费等信息详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本科专业学费14000-16000元/生?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10000-12000元/生?年。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网站及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451—88123888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
 
  邮政编码:150431
 
  学校网址:http://www.***.cn
 
  电子信箱:hxcizsb@***
 
  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前乘6路公共汽车到哈东站,换乘三棵树公路客运站发往宾县的天元集团客车,在宾西大学城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4月5日
 


原标题:2017年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简称为“哈工程”),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邮编为150001。第三

2022年哈尔滨石油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教育部25号令(《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哈

2022年哈尔滨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学院,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第三条学校实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方式。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2022年哈尔滨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学院,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第三条学校实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方式。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2022年哈尔滨工程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学科特点和招生需求,学校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一、招生对象相关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内农村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工类高中毕业生。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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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广厦学院。校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号。  第三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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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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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

2017年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三条学校全称: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学校代码:11635;主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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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称: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59号学院概况: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的电力类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隶属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学院1958年建校,开设发电运行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供用电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生物质能应用技术等特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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