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分数线、招生计划、录取结果)

2018-01-15 11:33  青岛农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 (一)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 (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录取工作办公室
  • (三)录取工作办公室下设录取审核组、计划
  • (四)招生高校成立由校
  • 1.自觉遵守国家的招生政策,严格履行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山东省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鲁招考委〔2017〕3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
 


 

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17〕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7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号)、《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6号)、《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7号)、《关于做好2017年免费教育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9号)、《关于做好2017年免费教育师范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0号)、《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3号)、《关于做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4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招生学校具体实施。
 
(一)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录取工作办公室。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协调、督促录取现场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程跟踪、监控整个工作流程,决定和处理重大事项和异常情况,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突发问题以及其他具体事项。
 
(三)录取工作办公室下设录取审核组、计划信息组、文秘行政组、督察信访组、应急处置组等5个工作组。工作职责如下:
录取审核组:负责教育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及省教育厅招生录取相关政策的落实,拟定具体工作办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的制定;负责各批次投档条件和投档办法的制定;负责特殊类型考生投档资格、录取结果的审核;负责审查高校提交的录退意见合理性;负责与市招考机构、高校的协调联络;负责录取工作进度的调控;参与投档模板设定及审核;向高校通报预投档信息,收集高校调档比例或调整招生计划的报告;负责志愿填报过程中有关政策方面的答疑等工作。
计划信息组:负责录取过程中招生计划的管理(包括配置、解释、调整、发布、统计及进度情况汇报);负责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和公布;负责各批次投档模板设定和投档操作;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场地计算机设备管理;负责网上录取系统软件维护;负责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负责招生录取信息管理;负责招生录取数据安全;负责招生录取信息公布;参与投档资格的审核;参与投档办法的制定;负责招生高校网上录取技术服务支持及系统管理支持(包括口令下发、安全运行指导等);负责志愿填报系统及数据的维护、管理及志愿填报过程中有关网络和技术方面的答疑;负责分校打印并邮寄春夏季双录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等工作。
文秘行政组:负责录取期间文秘宣传、信件收发;负责录取期间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招生录取现场视察、媒体日活动的组织;负责录取期间生活、工作场所的安全保卫;负责安排工作人员食宿、交通;负责安排会议;负责录取新生名册的打印、盖章及分发等工作。
督察信访组:负责录取现场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事件;负责招生录取期间信访接待工作;交办、转送、督办来信来访反映的有关事项;对社会反映的重要信息,考生、家长普遍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及时通报信访工作情况;参与录取政策研究等工作。
应急处置组:负责录取期间偶发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安排;负责编印录取工作简报;负责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络;负责24小时进行网上有害信息的搜索和处置;负责对媒体和群众集体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等工作。
 
(四)招生高校成立由校(院)长、分管校(院)长、纪检书记、招办主任等人员组成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取工作。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包括计算机技术人员在内的工作人员。其职责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的招生政策,严格履行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原标题:2017年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21〕2号)、《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1〕2号)、《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意见。  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7年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山东省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鲁招考委〔2017〕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现将《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2017年6月20日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山

2004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号)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04]2号)等文件精神,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全部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模式,招生学校将通过网络方式用计算机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完成录取工作。为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

2017年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鲁招考委〔2017〕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现将《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2017年6月20日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

2012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鲁招委12-13(录取工作意见).doc山东省招生委员会鲁招委〔2012〕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市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现将《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6年山东省招生工作录取意见

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16〕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16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考委〔2016〕2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意见。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省教

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为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招考委〔2019〕4号)、《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20〕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意见。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6年山东省招生录取意见

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16〕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16年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考委〔2016〕2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意见。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省教

2022年山东省“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10号各市教育(教体)局,有关高校: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2022年,我省继续实施“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高等职业院校。依据实施专项计划的高职院

2005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5]2号)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招生计划  预计今年全国有1400余所高等学校在我省招生,招生来源计划比2004年将有所增加。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均可在我省安排招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