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

2017-07-18 20:43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学院概况
  • 第一条 学院名称: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 第二条 院校国标码:13683
  • 第三条 学院地址
  •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 第五条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
  • 第六条 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
  • 第七条 学院预留计划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
  •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
  • 第九条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
  • 第十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
  •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 第十一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
  •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严格依照教
  • 第十四条 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 第十五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
  • 第十七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
  •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三章 其 它
  • 第四章 附 则
为了维护学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名称: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第二条 院校国标码:13683

第三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五条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

第七条 学院预留计划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我院本科总计划1%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及录取批次按平行志愿的录取要求进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及批次所有类别考生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满足计划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九条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平行志愿以位次、非平行志愿以英语、数学和语文之和的平均成绩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CC及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十一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不平衡,经与生源地省(市、自治区)级招生部门协调,同意后将对个别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考专业课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严格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其 它

第十四条 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5]76号)和《关于公布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5年新生学费标准的通知》(延大西院[2015]83号)精神,经陕西省物价局审核,我院2017级新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文史财经类:13000元/年,其中会计学15000元/年;护理学16000元/年。

理工外语类:15000元/年,其中护理学16000元/年,市场营销、物流管理13000元/年;

艺术类:18000元/年。

住宿收费标准为9001200元/学年。

退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执行。

第十五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颁发相关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

学院招办电话:029-83113022  83113080 

网 址:http://www.***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下进行,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20174

原标题:2017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

2022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专升本招生专业及学费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学费16会计学2年文史26000元/年26小学教育2年文史26000元/年92护理学2年医学26000元/年96康复治疗学2年医学26000元/年注:最终以陕西省考试院公布为准;住宿费3000元/年或3500元/年。二、专升本对应目录专业代码专业对应高职专业名称16会计学(文)会计会计信息管理会计与审计建筑经济

2022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图)

校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邮编:710100咨询电话:029-68084661029--68084663网址:http://www.办学许可证:教民16101号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号:526

2022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图)

2022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全日制专升本招生简章(图)

2022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学校代码:036)注:最终以陕西省考试院公布为准;住宿费3000元/年或3500元/年。2019—2021年专升本录取分数线2022年专升本对应目录2022年专升本招生老师联系方式校风纯正?学风浓郁?管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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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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