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白云学院普通高招章程(收费标准、分数线、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

2018-06-11 18:06  广东白云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白云学院
  • 第四条 学校本科院校代码:10822
  •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学苑路1号,邮政编码:510450。
  •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 第九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 第十条毕业颁证: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白云学院毕业证书(本科)。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白云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学校与国外大学合作学分互认课程,符合条件者,可获得相应国外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专科层次的市场营销(中英合作项目)专业学生毕业时成绩合格者颁发广东白云学院毕业证书(专科),还可获得英国HND高等教育文凭。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 第十四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生源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
  • 第十六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的计划等问题。
  •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 第十八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等分类录取。
  • 第十九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已投档-我校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 第二十一条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 第二十二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及单科成绩按第二十一条排序录取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 第二十三条本科层次中外学分互认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
  • 第二十四条 专科层次的市场营销(BTECHigherNationalDiplomainBusiness)专业是中英合作教育项目【批准证书编号:POE44GB3A200303220】,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综合分=术科分×60%+文化分×40%。在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3)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考生,综合分=术科分×60%+文化分×40%。安排专业时,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第二十六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 第二十七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第二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 第二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 第三十条 我校在浙江的选课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在浙江省的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 第三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 第三十二条本科层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特征要求:不招色盲。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 第三十三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 1、本科层次:文史、理工类:普通专业24000元/年、会计学专业25000元/年、中外学分互认项目30000元/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280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
  • 2、专科层次:中英合作教育项目:学费为30000元/年(不含英国BTECHND一次性注册费275英镑),住宿费为1500元/年。
  • 第三十四条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励的比例占学生15%以上,每年奖励学生2300余名,奖助学金分别为每人8000元、5000元和3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 第三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白云学院2018年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东白云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 第七章 收费标准
  • 第八章 奖助学金
  •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白云学院

第四条 学校本科院校代码:10822

专科院校代码:70822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学苑路1号,邮政编码:510450。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白云学院毕业证书(本科)。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白云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学校与国外大学合作学分互认课程,符合条件者,可获得相应国外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专科层次的市场营销(中英合作项目)专业学生毕业时成绩合格者颁发广东白云学院毕业证书(专科),还可获得英国HND高等教育文凭。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生源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

本科层次: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专科层次:在广东省专科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的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等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已投档至我校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二十一条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的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安排专业时,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

投档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排位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及单科成绩按第二十一条排序录取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科层次中外学分互认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专科层次的市场营销(BTEC Higher National Diploma in Business)专业是中英合作教育项目【批准证书编号:POE44GB3A】,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专业的术科成绩使用本校校考成绩录取。

美术类专业(专业包括: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时只采用广东省美术统考成绩。

艺术类具体录取细则如下: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出档线执行。

(2)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专业考生,综合分=术科分×60%+文化分×40%。在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考生,综合分=术科分×60%+文化分×40%。安排专业时,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综合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二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三十条 我校在浙江的选课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在浙江省的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在江苏省,学校对普通高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和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C及以上,必测为4C1合格及以上,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二条本科层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编导专业特征要求:不招色盲。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条件有要求,请男身高低于170cm、女身高低于158cm,以及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低于4.8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

1、本科层次:文史、理工类:普通专业24000元/年、会计学专业25000元/年、中外学分互认项目30000元/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28000元/年, 住宿费1500元/年。

2、专科层次:中英合作教育项目:学费为30000元/年(不含英国BTEC HND一次性注册费275英镑),住宿费为1500元/年。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三十四条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励的比例占学生15%以上,每年奖励学生2300余名,奖助学金分别为每人8000元、5000元和3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

学校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励金、李志红奖学金和出国留学奖学金。

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者获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科技竞赛、职业技能竞赛、文体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获单项奖励金;

见义勇为、服务社会,在社会公益、公德事业中表现突出者获李志红奖学金;

社会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个人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而设立的奖学金。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会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人:李纯英

监督电话:(020)36095694

传真:(020)36093892

电子邮箱: zsb@***.cn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6093333  

传真:(020)36095908

电子邮箱:zsb@***.cn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www.***.cn/zsb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白云学院2018年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东白云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原标题:2018年广东白云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2年广东白云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2022年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中职学段上课校区全日制“三二分段”计划全日制三年计划合计中职学段收费标准“三二分段”对接高职院校及专业▲★机电技术应用天河校区元/学年★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6070130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人工智能)3030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4040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3030▲致控技术应用508o130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制

2022年广东白云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广东白云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9年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评审。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学校面向广东、湖南、湖北、广西、四川、浙江、江西、福建、海南、江苏、贵州、安徽、新疆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有西、北两个校区,均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占地面积13

2022年广东白云学院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证书要求招生专业对口中职专业证书要求计划数计算机

2021年广东白云学院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专业计划

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专业计划(选考物理科目组)专业名称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学制招生计划数学费住宿费二级学院学习地点机器人工程物理化学、生物学选其一4年80298001500机电工程学院西校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校企联合培养)物理化学4年100398001500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物理化学4年150298001500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物联网工程物理

2022年广东白云学院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广东白云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9年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评审。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学校面向广东、湖南、湖北、广西、四川、浙江、江西、福建、海南、江苏、贵州、安徽、新疆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有西、北两个校区,均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占地面积13

2021年广东白云学院普通中职升本科招生章程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第五章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第六章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第一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第二节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第八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十章收费标准第十一章资助学生政策第十二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

2022年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三二分段招生专业

一、收费标准:前三年按照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专业学费标准进行缴交,转段考核通过后按照广州松田职业学院相关专业收费标准缴纳。所属系别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元/年)备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电商学院电子商务13500元/年(符合减免学费政策学生10000元/年)1500-2500元/年500元/年(多退少补)转段考核通过后按照广州松田职业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缴纳信息工程

2022年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秋季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成立于1989年,坐落于广州市白云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是国家重点技工院校,是香港主板上市企业——中国教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成员学校之一,办学实力雄厚,管理科学规范。学院设有艺术设计与建筑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等11个专业系别,在校学生共13700多人。学院自成立以来,已为社会培养各类应用型技能人才20多万人,

2022年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春季招生报名

一、学院简介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成立于1989年,坐落于广州市白云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国家重点技工院校是香港主板上市企业-中国教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成员学校之一,办学实力雄厚,管理科学规范:依托集团学校广东白云学院、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广州松田职业学院等高校资源共享,为学生升读大专及本科提供渠道。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现代交通系、服装系、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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