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北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0-02-13 09:23  华北理工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组织与领导
  • 第一条为保证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特成立华北理工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 第二条我校2018年计划接收全日制推免生为118名。
  • 第三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8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须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 第四条原则上接收相同门类专业报考(部分专业需符合其具体报考要求,详见我校2018年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 第五条优秀生源奖学金: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均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8000元。
  •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均享受每生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
  • 第七条三助岗位津贴:被我校接收录取的推免生均可获助研岗位津贴,每生不低于2000元/年;符合条件者申请助教岗位津贴,津贴标准按学校规定发放;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助管岗位津贴,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400元/月。
  • 第八条学业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设三个评选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每生8000元/年,覆盖比例15%;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每生7000元/年,覆盖比例25%;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每生5000元/年,覆盖比例30%。
  • 第九条基础学科奖学金:2018年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录取专业为一类基础学科(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生物分子组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的,可获得10000元的基础学科奖学金。录取专业为二类基础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的,可获得8000元的基础学科奖学金。
  • 第十条国家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20000元/年。
  • 二接收计划数
  • 三接收条件
  • 四奖助政策
  • 五接收程序
  • 第十一条2018年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推免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统一进行。符合招生单位接收条件的推免生需自己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等规定操作程序。
  • 第十二条研究生学院组织专业考核小组对符合我校推免接收条件且本人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其中外国语部分20分,考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部分20分,专业提问及综合评价部分60分。综合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低于15分钟。
  • (1)复试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者;
  •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 (3)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 第十三条我校将对复试合格的考生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即完成待录取工作。
  • 第十四条我校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能录取。
  • 第十五条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 第十六条接收工作时间安排:
  • 10月11日-10月24日,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 11月1日后,研究生学院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省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 第十七条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推免接收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推免接收信息工作中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具体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研究生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在校园网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 第十八条推免接收复试录取过程中,有关人员必须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 第十九条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申诉电话:0315-8805085,8805082,邮箱:2018yz@sina.com。
  • 第二十条本通知未及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 六复试录取办法
  • 七时间安排
  • 八信息公开
  • 九规范管理
各有关单位及推免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研招[2017] 6 号)等文件精神,就我校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与领导 
第一条 为保证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特成立华北理工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二 接收计划数 
第二条 我校2018年计划接收全日制推免生为118名。
三 接收条件 
第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8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须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第四条 原则上接收相同门类专业报考(部分专业需符合其具体报考要求,详见我校2018年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四 奖助政策 
第五条 优秀生源奖学金: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均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8000元。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均享受每生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
第七条 三助岗位津贴:被我校接收录取的推免生均可获助研岗位津贴,每生不低于2000元/年;符合条件者申请助教岗位津贴,津贴标准按学校规定发放;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助管岗位津贴,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400元/月。
第八条 学业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设三个评选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每生8000元/年,覆盖比例15%;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每生7000元/年,覆盖比例25%;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每生5000元/年,覆盖比例30% 。
第九条 基础学科奖学金: 2018年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录取专业为一类基础学科(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生物分子组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的,可获得10000元的基础学科奖学金。录取专业为二类基础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的,可获得8000元的基础学科奖学金。
第十条 国家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20000元/年。
五 接收程序 
第十一条 2018年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推免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统一进行。符合招生单位接收条件的推免生需自己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等规定操作程序。
六 复试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 研究生学院组织专业考核小组对符合我校推免接收条件且本人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其中外国语部分20分,考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部分20分,专业提问及综合评价部分60分。综合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低于15分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复试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者;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第十三条 我校将对复试合格的考生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待录取通知后即完成待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我校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能录取。
第十五条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 时间安排 
第十六条 接收工作时间安排:
9月13日前,学校通过国家 “推免服务系统”提前公布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9月22日 第一批考生复试,复试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生学生证、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
9月28日-10月10日前,视接收情况安排后续批次复试及待录取工作。
10月11日-10月24日,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11月1日后,研究生学院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省主管部门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八 信息公开 
第十七条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推免接收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推免接收信息工作中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具体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研究生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在校园网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九 规范管理 
第十八条 推免接收复试录取过程中,有关人员必须切实遵守推免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申诉电话:0315-8805085, 8805082,邮箱:2018yz@***。
第二十条 本通知未及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华北理工大学
二O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原标题:2018年华北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2年华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也是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特制订我校推免生推荐工作办法。一、组织与领导第一条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我校推免生推荐工作

2018年华北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各有关单位及推免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研招[2017]6号)等文件精神,就我校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

2021年华北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各有关单位及推免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与领导第一条为保证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华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工作。二接收计划数第二条我校2021年计划接收全

2019年华北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各有关单位及推免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研招[2018]6号)等文件精神,就我校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

2021年华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也是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特制订我校推免生推荐工作办法。一组织与领导第一条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我校推免生推荐工作办法,

2018年华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也是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河北省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2020年华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也是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河北省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2019年华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也是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河北省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2018年华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华北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华北理工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推免工作,经研究,特制定《华北理工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现印发各单位,请遵照执行。附件:华北理工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华北理工大学2017年9月8日华北理工大学办公

2022年华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按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中报名条件要求执行。二、学制及学习方式1、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2、学制:(1)全日制:除经济学院、理学院2个学院各专业、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学硕专业学制为2.5年外,其余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2)非全日制:学制为3-5年,具体修业年限按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三、学费及奖助体系1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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