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9-02-14 17:46  华侨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复试细则
  • 1、复试的基本分数线
  • 2、总成绩构成说明
  • (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保留2位小数。
  • (2)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设置:初试成绩权重为5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
  • (3)关于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个考生按百分制独立评分。在所有评分中,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取平均值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 二、复试程序
  • 1、报到
  • 2、复试资格审查
  • (1)《2018年报考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见附件2);政审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 (2)证书原件:A.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B.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C.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4)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 (5)体检表(见附件3,厦门校区无校医院,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给学院,周末及节假日不能体检,请注意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 3、面试安排
  • (1)学术水平考查。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测试。
  •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 4、录取确认
  • (1)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布,请关注网站信息;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3)录取时需确定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必须于6月10日前将《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及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或提供相应的说明,否则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 ①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 ②被录取前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需原件):A.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B.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若档案挂靠于其它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
  • ③被录取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录取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无工资收入的档案单纯寄存证明文件。
  • 5、交通指南
  • ①火车:由各地前来厦门参加复试的考生,建议搭乘火车直接抵达厦门北站,转乘BRT快1线快速公交车直达学校(华侨大学站下车)。
  • ②汽车:抵达杏林客运站或集美长途车站,建议可搭乘的士直接到华侨大学(费用约20-25元)。
  • ③若乘坐飞机抵达高崎机场,T4航站楼抵达则到高崎T4候机楼站乘坐快1线-华侨大学;T3航站楼抵达,则建议搭乘的士-县后BRT站(费用约12元),转乘快1线-华侨大学站。
  • 6、其他
  • 三、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命题及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2018〕10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细则

1、复试的基本分数线

外语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90分,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2总成绩构成说明

(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保留2位小数。

(2)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设置:初试成绩权重为5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

(3)关于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个考生按百分制独立评分。在所有评分中,去除1个高分和1个低分,其余取平均值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复试程序

定于20184月20日(星期在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组织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复试期间食宿由考生自理。

1、报到

时间:20184月20日上午8:00-9:00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668号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三楼办公室C5-308

联系电话:0592-6162707

2、复试资格审查

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8年报考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见附件2);政审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证书原件:A.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B.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C.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5)体检表(见附件3,厦门校区无校医院,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给学院,周末及节假日不能体检,请注意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以复试,对具有复试资格的学生不按规定的时间来我校资格审查及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3、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4月209:30

面试地点:土木学科实验大楼512

面试内容:

   (1)学术水平考查。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考生在面试时围绕上述内容首先做自我介绍,然后回答面试专家提问。

4、录取确认

(1)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上公布,请关注网站信息;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时需确定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我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必须于6月10日前将《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及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或提供相应的说明,否则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②被录取前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需原件):A.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B.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若档案挂靠于其它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

③被录取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录取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无工资收入的档案单纯寄存证明文件。

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于6月10日前将《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及《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以报考时填写的定向单位为准)交至研招办,否则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交通指南

①火车:由各地前来厦门参加复试的考生,建议搭乘火车直接抵达厦门北站,转乘BRT快1线快速公交车直达学校(华侨大学站下车)。

②汽车:抵达杏林客运站或集美长途车站,建议可搭乘的士直接到华侨大学(费用约20-25元)。

③若乘坐飞机抵达高崎机场,T4航站楼抵达则到高崎T4候机楼站乘坐快1线至华侨大学;T3航站楼抵达,则建议搭乘的士至县后BRT站(费用约12元),转乘快1线至华侨大学站。

6、其他

请各位考生途中注意安全,尽可能出行前记好学院联系电话,如有问题可与学院老师咨询。学院联系电话:0592-6162707。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规定如与上级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84月13


原标题:2018年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8年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命题及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2018〕10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细则1、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外语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90分,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2、总成绩构成说明(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3×

2018年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2018〕14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细则1、复试的基本分数线根据我院考生上线的实际情况,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A类考生(地处一类地区招生单位)复试基本分数线。2、总成绩构成说明(1)总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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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2019〕10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细则(一)复试的基本分数线根据我院考生上线的实际情况,各专业(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A类考生(地处一类地区招生单位)复试基本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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