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沈阳城市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2万平方米;生师比18.4;专任教师444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531.5万元,生均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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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学科特点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发布《沈阳音乐学院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研究、教学、
为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我校设立了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和硕士研究生国际交流制度,每年有10-15名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我校与辽宁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招收博士研究生,2019-2021年各招收5人(计划单列),2022年将继续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预计招收5人(计划单列)。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代码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数办学地点081001土木工程2年80校本部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年30校本部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年80校本部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年30校本部
沈阳城市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学校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沈阳城市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2万平方米;生师比18.4;专任教师444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学校自然情况1、高校名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办学地点: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具体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2424万平方米(约合923.9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056.3333万元
一、学校自然情况1.学校全称:沈阳工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东段)1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5.办学形式:全日制。二、招生计划安排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办法及使用原则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
专业名称科类学制辽宁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四21122112财政学文史四513222121141122113金融学文史四22265122经济学文史四2212111112121121法学文史四9022111112汉语言文学文史四32142122新闻学文史四122232111
沈阳城市学院始建于2001年,是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大潮中诞生的一所全日制本科院校,也是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而成长起来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其前身是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风景如画的大学 学校位于沈阳市大浑南自贸区,毗邻著名空港桃仙机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绿岛森林公园内。校园背依凤凰山,环抱绿岛湖,在占地近1000亩的风景园林中,50幢30余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