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申请条件2018年土木工程学院全面执行“申请-考核”制。除符合《同济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外,申请人需获得硕士指导教师或所在单位的学科带头人和所报考导师的共同推荐。申请材料请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寄送至同济大学土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申请条件同学校报考条件。申请材料请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寄送至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请按照以下地址邮寄:1.报考建筑学邮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B楼130室,邮编2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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