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2018-07-23 15:01  浙江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指导思想
  • 二、组织机构
  • 三、招生办法
  • 1、报考条件
  •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80;
  • (2)托福(TOEFL)成绩≥85;
  • (3)雅思(IELTS)成绩≥6.5;
  • (4)入学前五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 (5)不符合上述4项要求中任一项要求的考生、各类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须参加我校博士生招生外语统考,且外语统考成绩达到学校的复试要求。
  • 2.网上报名
  • (1)报考者须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程序届时请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12(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
  • (2)报名时考生需确定所报考的导师。考生在报考前请与导师联系并征得导师同意。
  • 3.递交材料
  • (1)需递交的材料
  • ①《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在递交纸质版的同时请发送电子版到邮箱flh@zju.edu.cn,邮件主题为“博士生招生信息登记表-报考专业-申请人姓名”。
  • ②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 ③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开题报告(应届生);
  • ⑤两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 ⑥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 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的在读证明);
  • ⑧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参与课题的证明。
  • ⑨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没有达到报考条件(1)-(4)所规定外语水平的考生,先寄送其他材料);
  • ⑩两封所报学科专业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2)。
  • ②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复印件;
  • ③对口支援的考生,须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 ④互联网金融学专业在职考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 (2)材料递交方式与地址
  • ①邮寄。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经济学院研究生科(外经贸大楼308室),邮编:310027。请用EMS邮寄,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字样。
  • ②直接递交。地址: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经济学院研究生科(外经贸大楼308室)。
  • ③联系方式
  • (3)材料递交时间
  • (4)注意事项
  • ①寄送材料前,应先完成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上的网上报名。
  • ②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 ③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院后,将不再退回;复试时,将要求查验原件。
  • ④根据情况,招生单位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 ⑤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即使已被录取,也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的后果与责任自负。
  • 4.学科初审
  • 5.复试
  • (1)专业笔试
  • (2)面试
  • ①申请者进行报告(要求制作PPT,每人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内容包含个人简况、学习与学术研究经历、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学术论文代表作、攻博研究计划书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 ②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并各自评分,计算出的平均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 6.拟录取
  • 四、其他说明
  • 五、附件
  • 1.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下一年度博士招生名额
  • 2.未尽事宜按浙江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 3.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 1.附件1
  • 2.附件2:专家推荐信
为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样化、多层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模式,构建切实有效的甄别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根据《浙江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浙大研院〔2015〕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能有效选拔出拔尖创新人才的博士生考试招生制度;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组的审核作用,突出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和责任;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
二、组织机构
成立经济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各系系主任、专家教授代表和院研究生教育科负责人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并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问题调查处理。
组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副书记
成员:各系系主任、专家教授代表和院研究生教育科负责人
联系人:范良辉
联系电话:0571-87951474,联系邮箱:flh@***.cn
三、招生办法
  “申请-考核”制,按二级学科选拔博士生。除0202Z1互联网金融学招收1-2名优秀的在职博士生外,其他专业不招收在职博士生。原则上,互联网金融学在职考生须是在新金融行业就业的在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区块链,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金融科技,量化投资,金融信息,金融软件等公司的从业人员,报名需得到在职工作单位的同意。
1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除须符合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的规定之外,还须符合以下外语要求中的任一项(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80;
  (2)托福(TOEFL)成绩≥85;
  (3)雅思(IELTS)成绩≥6.5;
  (4)入学前五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5)不符合上述4项要求中任一项要求的考生、各类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须参加我校博士生招生外语统考,且外语统考成绩达到学校的复试要求。
注:对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重要学术成果的申请者,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上述外语要求可适当放宽, 但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低要求。
2. 网上报名
(1)报考者须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程序届时请见http://grs.***.cn/redir.php?catalog_id=17212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
(2) 报名时考生需确定所报考的导师。考生在报考前请与导师联系并征得导师同意。
3. 递交材料
(1)需递交的材料
①《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在递交纸质版的同时请发送电子版到邮箱,邮件主题为“博士生招生信息登记表-报考专业-申请人姓名” 。
②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③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开题报告(应届生);
⑤两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⑥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的在读证明);
⑧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参与课题的证明。
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没有达到报考条件 (1)-(4) 所规定外语水平的考生,先寄送其他材料)
两封所报学科专业领域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见附件2)
注: ①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②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复印件;
③对口支援的考生,须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互联网金融学专业在职考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 )材料递交方式与地址
邮寄。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经济学院研究生科(外经贸大楼308室),邮编:310027。 请用EMS邮寄,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字样。
直接递交。地址: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经济学院研究生科(外经贸大楼308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良辉,电话:0571-87951474,邮箱:flh@***.cn。
(3)材料递交时间
材料递交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递交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
①寄送材料前,应先完成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上的网上报名。
②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院后,将不再退回;复试时,将要求查验原件。
根据情况,招生单位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即使已被录取,也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的后果与责任自负。
4. 学科初审
将按单一或相近学科分组组织初审,学科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学习能力、外语水平、学术潜质、研究创新能力等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经济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栏目之“招生信息”子栏目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cec.***.cn/redir.php?catalog_id=8084
通过学科初审者可以进入复试环节,其中外语未达到报考条件中(1)-(4)要求,还须先参加我校博士生招生外语统考,且外语统考成绩达到学校的复试要求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时间 、地点届时见 浙江大学 经济学院网。
5. 复试
各学科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 考核小组根据学生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占30%)、专业课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包括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课笔试,其中专业基础课笔试内容由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两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科目如下:
学科名称及代码 专业课笔试科目
政治经济学020101 政治经济学
经济思想史020102 经济思想史
经济史020103 经济史
西方经济学020104 计量经济学
世界经济020105 国际贸易与投资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020202 区域经济学
财政学020203 财政学
金融学020204 金融学
产业经济学020205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020206 国际贸易与投资
互联网金融学0202Z1 互联网金融学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时间均为2.5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30%。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任一门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即不予录取。
(2)面试
申请者进行报告(要求制作PPT,每人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内容包含个人简况、学习与学术研究经历、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学术论文代表作、攻博研究计划书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并各自评分,计算出的平均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注:参加复试前须先通过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报考资格审查。
6. 拟录取
各专业根据招生名额,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推荐录取名单,经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审核。
四、其他说明
1. 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下一年度博士招生名额。
2. 未尽事宜按浙江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3.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五、附件
2. 附件2:专家推荐信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17 年11月
原标题:2018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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