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同济大学第二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外国语学院

2019-01-22 09:56  同济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申请条件
  • 二、申请材料
  • 1. 《同济大学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 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A4 纸打印);
  •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my.chsi.com.c )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3. 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 4. 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 检索,必须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等;
  • 5. 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经证明人签字);
  • 6. 获奖证书复印件;
  • 7. 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信(具体格式可从同济研招网下载,用A4 纸打印);
  • 8.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 9. 本科和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除提供本科学位论文全文外,还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
  • 10. 考生自我评价(自行撰写,A4 纸打印);
  • 11. 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内容应-少包括拟研究问题、文献综述、
  • 三、申请时间
  • 五、申请材料审核
  • 六、复试
  • 1. 复试内容
  • 1)1门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 2)综合考核,满分200 分,具体包括:外汉互译(笔试,满分100 分)、专
  • 2. 复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 3. 复试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 七、复试资格审查
  • 八、拟录取及公示
  • 1. 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比例将在复试前予以公布。总成绩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 2.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和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时公示。
  • 3. 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 九、其他

 

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符合《同济大学2019 年第二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http://yz.***.cn/html/zsjz/1.html)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请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jszs.***.cn”中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寄送至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务科(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 号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汇文楼114 室,邮编200092,电话021-65982980,请注明2019 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材料。邮寄方式请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 或顺丰快递)。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考生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同济大学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 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A4 纸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my.***.c )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SCI、EI 检索,必须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等;

5. 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经证明人签字);

6. 获奖证书复印件;

7. 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信(具体格式可从同济研招网下载,用A4 纸打印);

8.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9. 本科和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除提供本科学位论文全文外,还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

10. 考生自我评价(自行撰写,A4 纸打印);

11. 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内容应至少包括拟研究问题、文献综述、

研究方法、创新性、文献目录等几个部分(自行撰写,A4 纸打印)。12.考生认为可证明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18 年12 月28 日。四、确认导师

 

申请人在申请之前须与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联系,征询及确认拟报考导师的接收意向。学院当年招收博士生导师名单见同济大学2019 年博士生招生目录或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导名单。

 

五、申请材料审核

 

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评价,并依据材料审核成绩,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同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情况,材料审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材料审核成绩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考核。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考核。

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 分。材料评价指标涵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经历和成绩;科研成果;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六、复试

 

我院全面执行“申请-考核”制,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公布进入复试名单。复试安排如下:

1. 复试内容

1)1 门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

2)综合考核,满分200 分,具体包括:外汉互译(笔试,满分100 分)、专

业综合(面试,满分100 分)。

2. 复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3. 复试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七、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八、拟录取及公示

 

1. 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比例将在复试前予以公布。总成绩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终录取名单。

2.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和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时公示。

3. 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九、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同济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外国语学院2018 年12 月

原标题:2019年同济大学第二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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