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安工程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1-06-15 22:42  西安工程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了做好西安工程大学普通高校招生工..
  • 第二条西安工程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
  • 第三条西安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纺织、..
  • 第四条办学地点
  • 第五条办学层次
  • 第六条西安工程大学成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第七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 第八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
  • 第九条本科预留计划使用原则
  • 第十条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十一条西安工程大学本科专业以英语教学为..
  • 第十二条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 第十三条加试要求
  • 第十四条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
  • 第十五条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 第十六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当地..
  • 第十七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
  • 第十八条艺术专业调档排序方案
  • 1、设计学类专业
  •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 第十九条调档比例
  • 第二十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
  • 第二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
  • 第二十二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
  • 第二十三条有关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资助..
  •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
  •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西安工程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 第五章 收费标准
  •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 第七章 其他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做好西安工程大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安工程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陕西省教育厅。国标代码:10709。

第三条 西安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理、文、管、经、法、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校。学校办学始于1912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学士授权单位,1984年第二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具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学校现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首批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获批高校,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高校,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收本科生资格高校。

第四条 办学地点:

金花校区: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邮编:710048。

临潼校区: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58号 邮编:710600。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 西安工程大学成立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和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政策及招生委员会提交研究的其他重要工作。校招生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西安工程大学招生委员会工作条例》(工程大招字[2011]3号)履行职责。

第七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1年面向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本科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招生委员会研究,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录取原则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西安工程大学本科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二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加试要求:所有专业入学后无需加试。

第十四条 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新疆内高班考生。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如果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录取时有相关要求,我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专业调档排序方案: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考专业课成绩合格(表演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设计学类专业

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总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专业

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总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注:若各省级招办有具体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具体投档比例以各省级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勤、补、减’六位一体,校院两级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资助项目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校长奖学金、工程大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奖学金、社会助学金等政府、学校、社会三大类20余项,同时学校还执行新生“绿色通道”制度,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退学。

第二十三条 有关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资助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详见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s://xsb.***.cn)。

第七章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进行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邮编 710048

咨询电话:(029)82330087  83211161

西安工程大学校园网:https://www.***.cn

西安工程大学招生网:https://zsb.***.cn

E-mail:zhaoban@***.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西安工程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1年西安工程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1年西安工程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西安工程大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西安工程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陕西省教育厅。国标代码:10709。第三条西安工程大学是一所以

2022年西安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我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

2022年西安医学院普通高校在校生专升本招生计划及2021年专升本分专业录取统计表

2022年我校普通高校在校生专升本招生计划及2021年专升本分专业录取统计表一、2022年普通高校在校生专升本招生计划:专业名称科类学制总计划退役士兵建档立卡口腔医学医学类3年2014临床医学医学类3年3034护理学医学类2年60110合计:110518二、2021年普通高校在校生专升本分专业录取统计表入学类型科类专业名称计划人数录取人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专

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博士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部分关键环节时间节点安排如下:一、申请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二)具体要求1.已获硕士学位(国内普通高校统考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

2022年西安翻译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齐鲁师范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考生须知一、考试时间(1)应用化学、食品质量与安全、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考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0:00,考试时长60分钟。(2)美术学(师范类)专业考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0:30,考试时长90分钟。请所有考生详细查阅考生须知,务必提前30分钟进入系统做好考试准备

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西安交通大学(学校代码:10698)是一所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艺等10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四个校区。为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制

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1〕142号为了做好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一.招生学科、专业及计划学校32个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拟以推荐免试方式招收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2950人(附件2);学校28个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拟以直接攻

2022年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章程(图)

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章程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4042第三条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邮编:71

202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可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天津北洋西学学堂。1956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由原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业专科学校的土木、建筑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时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积淀了我国近现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环境类学科精华,是我国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和原冶金部重点大学,是国务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