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收费标准、报名条件、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取结果)

2022-03-18 16:22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 第二条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
  • 第三条院校名称
  •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
  • 第五条学校地址
  • 第六条办学层次
  • 第七条办学性质
  • 第八条办学类型
  •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
  •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
  •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
  •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
  •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
  • 第十四条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
  • 第十五条报考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的普通..
  • 第十六条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
  •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
  • 第十八条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
  • 第十九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 第二十条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按普通类进行录取
  • 第二十一条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
  • 第二十二条本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
  •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
  •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
  • 第二十五条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
  • 第二十六条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
  • 第二十七条经本校春季高考招生所录取的考生..
  • 第二十八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
  •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
  • 第三十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
  •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
  •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于..
  •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授..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四章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 第五章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 第六章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 第七章录取体检标准
  • 第八章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 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 第十章收费标准
  • 第十一章资助学生政策
  • 第十二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 第十三章附则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4408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邮政编码:516025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惠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春季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招生工作纪律并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成绩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形式。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报考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1〕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2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1〕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学考成绩招生”、“3+证书”考试招生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按普通类进行录取。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五条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经本校春季高考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750元/生·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366800

传真:0752-2366800

电子邮箱:hzhsp_zs@huizhou.gov.cn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w.***.cn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严适琼

监督电话:0752-2366007

电子邮箱:hzwzy2366007@***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于2022年01月13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原标题:2022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2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

2022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招生计划

惠卫职院2022年春季高考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招生计划1.学校情况招生代码:14408招生批次:专科院校性质:公办建校时间:1958年专业学费:6410元/学年所在地区: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2.学校简介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于2012年,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学校——惠州卫生学校。学校为惠州及周边地区培养和输送了一大批医疗卫生人才,被誉为东江流域

2022年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图)

备注:1.招生计划以《专业目录》为准;   2.住宿费1400-1800元/年(4-6人/间,全部上床下桌,带洗手间,并配有空调、电脑桌、衣柜、宽带、直饮水等设施)。

2022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

2022年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2022年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录取专业

专业代号专业701大数据与会计702大数据与财务管理703财富管理704金融科技应用705市场营销706工商企业管理707现代物流管理708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709旅游管理710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711

2022年惠州市华科职业高级中学招生收费标准

分类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学费元/生·学期17800粤发改价〔2016〕657号住宿费元/生·学期1800代收费校服费据实收取,多退少补。粤发改规〔2018〕14号粤教体〔2010)8号体检费校园一卡通工本费(限补领)服务性收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提供给学生自由选择的,与教学相关联的其它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伙食费,校车费等

2022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章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学制第五章报考条件和技能证书要求第六章招生考核程序及录取规则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八章入学体检标准第九章新生注册和复查第十章收费标准第十一章资助学生政策第十二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十三章附则

2022年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招生简章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招生简章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

2022年惠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惠州理工学校)招生简章

一、全日制中专班招生专业、人敷及收费标准(全日制)属惠州市计划招生★国家承认学历★招生范围/全国★招生对象/初(高)中毕业生系部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收费标准农村户口城市户口智能制造系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1008000元/学年11700元/学年数控技术应用507500元/学年11300元学年模具制造技术50汽车与交通工程系汽车运用与维修50汽车服务与营销50信息工程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