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报考条件、考试成绩、报名方式)

2022-03-18 17:28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
  • 第二条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宁波市政..
  • 第三条学校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
  •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
  • 第五条学校2022年面向浙江省应往届普通..
  • 第六条报考条件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3)十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需在D
  • 第七条报名方式
  • 第八条志愿填报
  • 第九条申请素质特长考生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 第十条报名费缴纳
  • 第十一条下载准考证
  • 第十二条现场确认
  • 1.确认时间
  • 2.确认地点
  • 3.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报名表(我校招生网(http
  • (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4)申请素质特长评定记分项目的考生,现..
  • 第十三条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折算
  • 第十四条综合素质测试
  • (一)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 (二)素质特长项目评定记分
  • 第十五条体检
  •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 1.录取办法
  •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
  •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
  •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 (4)录取总分
  • (5)根据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
  • (6)我校拟录取比例为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
  • (7)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项顺序及..
  • 2.根据“一档多投”相关规定,凡被我校高..
  • 第十七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按照以下日程安排..
  • 第十八条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
  • 第十九条根据教育部第36号令,考生应诚信参考,不得弄虚作假
  •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
  •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
  •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 第二十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第二十五条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招生计划
  • 第四章招生程序
  • 第五章招生进程安排
  • 第六章招生监督
  • 第七章其他
  • 第八章附则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25年的宁波华美高级护士职业学校。近年来,学校主动顺应区域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双领域服务”办学定位,秉承“仁爱、健康”的校训精神,坚持“合力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策略,秉持“以人为本、选择多样、仁术融合、人人出彩”的教育理念,探索构建了“对接健康服务需求,促进产教融合;对接职业岗位需求,促进课岗融合;对接职业素养要求,促进仁术融合”的“三对接三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致力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厚人文、明医理、强技能、高素质”岗位胜任力强的技术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建设具有国际视野、国内一流、现代化的卫生健康类高职院校。


第三条学校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742,省代码:0112。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2022年面向浙江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共计150名,具体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

计划

学费标

准(元/年)

备注

1

健康管理与促进类

3年

75

6600

一学期后分医学营养、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

2

医学美容技术

3年

20

6600

3

美容美体艺术

3年

30

6000

4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3年

25

6000

合计

150

第四章招生程序

第六条报考条件:符合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十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需在D(含)等以上。

第七条报名方式: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考试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具有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1日-31日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报考系统或者我校招生网(http://zs.***.cn/)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认真完整填写 报名信息。

第八条志愿填报: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报考系统或我校招生网(http://zs.***.cn/)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志愿以网络报名为准。凡报考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限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若考生与报名条件不符、未缴费考生将审核不予通过;考生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缴费考生将在报名结束后会统一调整为审核通过状态。

第九条申请素质特长考生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有素质特长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记分的考生,须在4月2日-4月8日16:00期间,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n/)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按提示要求将符合素质特长记分项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图片要求清晰,不得反转、扭曲,每个上传附件的文件不超过2M)。

第十条报名费缴纳: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要求,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140元/人,缴费方式:4月2日-4月8日16:00期间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cn/)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缴费,过期不予受理缴费事宜。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考场编排以审核通过且缴费为依据,考生报名费及所有相关材料一概不退,未缴费考生不能够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

第十一条下载准考证:

所有审核通过且已经缴费考生在4月11日-15日凭个人相关信息从我校招生网(http://zs.***.cn/)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上下载准考证。


第十二条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4月16日-17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现场确认时间为准。

2.确认地点: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市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51号)。

3.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 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报名表(我校招生网(http://zs.***.cn/)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完毕后打印);

(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可在我校招生网上下载);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素质特长评定记分项目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考生该项目不记分。

第十三条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折算

我校综合考虑考生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相关科目的等级,并对各等级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折算,各专业从考生十门学考成绩中除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指定科目外再择优选取好的三门科目,总计六门科目作为折算科目,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在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科目中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选定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每科满分25分,满分共计150分。每科目的具体等级折算标准如下表:

学业水平考试等级

A

B

C

D


成绩折算基数

25

20

15

10

备注:浙江省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中相关科目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

各专业学业水平考试的六门科目要求如下:

专业

参考学业水平考试的六门科目

学业水平总分

健康管理与促进类

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好的三门科目

150

医学美容技术

150

美容美体艺术

150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150

第十四条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和素质特长项目评定记分两部分组成。

专业

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素质特长项目评定记分

总分

测试形式

分值

健康管理与促进类

理论测试

130

20

150

医学美容技术

美容美体艺术

面试

80

20

100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一)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由我校委托第三方命题,学校组织考试。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缺其中一证则不得参加考试。

地点: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市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51号)。

报考专业

测试时间

测试形式

测试内容

总分

健康管理与促进类

4月16日

理论测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文 化、健康、科学视野,基本的逻辑思维、分析能力、知识应用能力,以及与健康服务相关的人文素养、心理素质、表达能力与创新能力。

130

医学美容技术

美容美体艺术

4月17日

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报考专业认 知、专业潜能、职业素养、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80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说明: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4月20日-25日期间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n/)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查询。若考生对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有异议,可在4月26日9:00—14:00期间,根据高考成绩复核流程向我校提出复核申请,我校将依据程序进行复核。

(二)素质特长项目评定记分

我校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或符合我校规定政策的考生报考我校,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赋予一定的素质特长分:

类别

级别

奖项

分值

备注

学科

竞赛

省级赛区

一等奖

10分

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4分

艺术

特长

省级

一等奖

8分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限声乐、舞蹈、器乐、绘画、戏曲)中获奖。其它部门组织的不予认定。其中团体项目赋分减半。

二等奖

4分

三等奖

2分

体育

特长

省级

前3名

8分

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并获奖,限田径、篮球、排球、武术、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定向项目,其中团体项目赋分减半。

前6名

6分

前10名

4分

国家级

进入决赛

6分

国家级

二级及以

上国家运

动员

6分

我校将于4月20日-22日公示经过初审符合素质特长项目评定记分条件的考生,素质特长类记分项目除学科竞赛类记分可以累计但高不超过20分以外,其它素质特长条目中同类记分项目按高记分额度为准、不可以累计。素质特长类记分高20分,无符合素质特长记分条件的记分为零分。


第十五条体检

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具体项目及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根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1.录取办法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总分

专业

学业水平考试

相关科目折算

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

总分

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素质特长项目评定记分

健康管理与促进类

150

130

20

300

医学美容技术

美容美体艺术

150

80

20

250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5)根据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终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http://zs.***.cn/)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


(6)我校拟录取比例为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备录取考生比例为各专业招生计划的200%。对于因考生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我校将在备录取考生中依次择优录取。若某个专业报名人数(以缴费成功为准)的考生数低于该专业计划数的200%时,则该专业按实际报名人数(以缴费成功为准)的50%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折算过程中如遇小数,采取四舍五入确定),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原 定计划数时,则该专业按实际参考人数的80%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折算过程中如遇小数,采取四舍五入确定),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7)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果依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等级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排列依次为:数学、语文、化学、生物、外语、物理、技术、政治、历史、地理(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在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科目中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如果以上情况依然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相关选修课程学习情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根据“一档多投”相关规定,凡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考试服务平台,选择其中1所院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已被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五章招生进程安排

第十七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按照以下日程安排开展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工作:

序号

内容

时间

1

报名时间

3月1日-31日

2

素质特长评定记分项目材料上传

4月2日-4月8日16:00前

3

缴费时间

4月2日-4月8日16:00前

4

下载准考证时间

4月11日-15日

5

现场确认

4月16日-17日

6

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4月16日-17日

7

素质特长项目评定记分公示

4月20日-22日

8

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查询

4月20日-25日

备注:高职提前招生进程可能会有所调整,请密切关注我校招生网。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另行通知。

第六章招生监督

第十八条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根据教育部第36号令,考生应诚信参考,不得弄虚作假。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咨询电话:0574-88126099。

招生网网址:http://zs.***.cn/

招生咨询QQ群:。

微信号:nbchs-zs。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 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激励政策;同时还有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2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022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lt;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gt;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宁波卫

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报考简章

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浙江省招生代码:0113一、招生计划及测试形式招生专业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测试形式备注旅游类普高50面试一学期后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专业分流应用英语普高20测试园林技术普高45测试省A类高水平建设专业群专业园艺技术普高45测试省A类高水平建设专业群专业财富管理普高20测试大数据与会计普高20测试酒店管理

2022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职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码:10863。第三条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

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前身是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一所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

2022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大纲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方案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我校2022年提前招生选拔考试以高中学考或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为基本依据,结合学校综合测评项目进行。学校综合测评项目分为综合素质测试、特长认定与测试两个模块,其中综合素质测试包括专业素质测试、身心素质测试(含身体素质测试、职业倾向性测试)及文化基础测试

2022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试方案(调整版)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方案(调整版)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综合研判,决定取消现场测试环节,调整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专业测试形式和特长认定与测试等相关内容,改为远程线上考试。调整后的方案如下:一、综合素质测试形式序号招生专业测试形式(普高招生考生)测试形式(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2022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线上考试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为了让大家顺利地参加我校2022年4月16日-17日进行的高职提前招生线上考试,更好的熟悉考试流程及考试平台相关功能,现决定增加模拟考试场次,考生务必并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积极参加模拟考试。一、模拟考试安排1.面试类专业考试平台远鉴面试系统(无须安装客户端)考试登录网址https://c./206666面试专业考生类型4月15日(周五)第一场第二场

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调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式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三位一体和提前招生工作部署会的精神,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便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经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式调整为线上远程测试,具体方案将于近期公布,请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特此公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调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式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三位一体和提前招生工作部署会的精神,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便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经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式调整为线上远程测试,具体方案将于近期公布,请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特此公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公示

各位考生:我校2022年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已于4月16日顺利结束。经评审、复核等环节后,现将测试成绩予以公示:1、考生登陆到我校提前招生管理系统(https://tqzs./)凭高考考生号和身份证登陆,在“成绩查询”菜单中查询测试成绩。2、考生测试成绩公示时间为4月20日―4月23日下午3点,考生若对测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将要求核查分数的申请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