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填报志愿、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分数线)

2022-11-28 08:36  新疆艺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
  • 第二条学校名称
  • 第三条主管部门
  • 第四条学校性质
  • 第五条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 第六条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由学校领导担..
  • 第七条学历层次
  •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
  • 第九条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
  • 第十条本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
  • 第十一条
  • (一)普通本科艺术类各专业
  • 1.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
  • 2.按专业成绩排序
  • 3.按综合分排序
  • 4.录取过程中,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时,以高..
  • 5.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分省计划为文理兼招,..
  • 6.我校为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
  • 7.若考生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批次..
  • (二)普通本科非艺术类各专业
  • 第十二条音乐表演专业各招考方向计划将只在..
  • 第十三条对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分数级差没有要..
  •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高校特殊..
  •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
  •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
  •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 第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
  • 第十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 第十八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
  • 第十九条学校专业介绍、报名要求、专业考试..
  •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
  • 1.学费标准
  • 2.住宿费标准
  • 第二十一条通讯方式
  • 1.招生咨询电话
  • 2.各教学单位咨询电话
  • 3.监督举报电话
  • 4.学校地址
  • 5.学校网址
  • 6.招办微信公众号
  • 第二十二条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
  •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三章学历层次与招生计划
  • 第四章录取原则
  • 第五章其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规范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阳光透明,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艺术学院。学校代码(国

):10768,学校目前拥有团结路东校区和金桥路金桥校区2个校区,团结路东校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邮编:830049;金桥路金桥校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金桥路699号,邮编:830023。

第三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艺术院校。

第五条 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由学校领导担任主任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招生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

第三章 学历层次与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历层次:本科,学制四年。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考生成绩及招生专业的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我校2022年除使用线上考试的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外,其余专业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以及德、智、体、美、劳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组织线上校考的专业须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方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第十条本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录取人数根据本年度专业教学安排的需要,按照专业小方向排名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和舞蹈类专业考生分别有身高要求,详见我校当年《招生简章》;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残疾考生需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相关证明,同时须达到我校当年招生简章中注明的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报考新疆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的新疆生源考生须在本科提前段A段中填报志愿。

第十一条

(一)普通本科艺术类各专业

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不同专业(含方向)录取原则如下:

1.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书法学专业,外省考生在省统考合格、新疆考生在校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按专业成绩排序

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表演、音乐学(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表演专业,在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按综合分排序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设计大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在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系数×50%+文化课成绩×50%

系数=高考文化课满分/专业成绩满分(统考或校考)

4.录取过程中,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时,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考生;以专业分和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按文化课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考生。

5.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分省计划为文理兼招,统一排序,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如有省份对招生计划编制另有要求,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

6.我校为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7.若考生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批次或其他录取事项另有要求,我校按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二)普通本科非艺术类各专业

普通本科非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办法执行。考生高考文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规定的普通本科相应批次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音乐表演专业各招考方向计划将只在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统一对社会公布,其他机构公布信息,我校不予承认。

第十三条 对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分数级差没有要求,但需在我校第一志愿不满时,按考生本人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考生录取通知书在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寄出,录取结果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及各生源省份招生工作规定,我校2022年本科招生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由学校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专业介绍、报名要求、专业考试内容、考试注意事项及考试安排等详细信息见学校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艺术类本科:6000元/年

普通类本科:32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学年,八人间600元/学年。宿舍用品按成本价核收,学生也可自备。

注:学费和住宿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规定的物价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830049

咨询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0991-2554104

2.各教学单位咨询电话:

音乐学院(0991-3110025)

舞蹈学院(0991-3100306)

美术学院(0991-2555723)

设计学院(0991-2561340)

书法学院(0991-2501689)

传媒学院(0991-2552423)

戏剧影视学院(0991-2552657)

文化艺术学院(0991-7520963)

3.监督举报电话:新疆艺术学院纪委(0991-2554921)

4.学校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邮编:830049

5.学校网址:https://

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s://bkzs.***.cn/

6.招办微信公众号:“新艺招生就业处”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2年新疆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新疆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新疆艺术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学校是全国八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

2022年新疆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网络考试说明

我校2022年普通本科部分艺术类专业招生采取一次性线上考试方式,现对考试内容及考试要求作如下说明:一、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2月15日-20日,逾期不予补报,不再组织现场报名缴费。网上报名与缴费流程:1.考生登录http:///login,下载并安装“艺术升”APP,进行注册报名。2.考生登录,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

2022年新疆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网络考试操作流程

新疆艺术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网络考试操作流程.pdf

2022年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2022年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教育部APP备案3300041号)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2年艺术招生网上报名采用“艺术升”APP完成。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下载安装“艺术升”APP使用手机(安卓系统用户和苹果ios系统用户均适用)扫描二维码(下图),下载并完成安装。安卓系统用户还可进入应用商店,搜索“艺术升”并进行

2022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章程★国家骨干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创始单位★自治区首批获批成立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自治区培育

2022年新疆职业大学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2】80号)要求,为进一步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渠道,搭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学校党委决定2022年组织实施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第二章报名一、招生对象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等职业

2022年新疆艺术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2022

2022年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疆内

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音乐学院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疆内】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其前身是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和新疆教师培训部。学校总占地面积2435亩,分为温泉、昆仑、文光三个校区。学校现有20个学院,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单位授权,2013年获得博士单位授权,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

2022年新疆鑫鹏达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新疆鑫鹏达技工学校(普招代码:026)创办于2003年,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批准成立的一所现代化普招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学校坐落于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289号,占地面积6万余平方米,是新疆汽车类特色专业学校的先行者与引领者,以办学历史悠久,实训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培养模式先进而享誉全疆。学校将学制教育

2022级新疆工程学院及联办院校学费标准

新疆工程学院及联办院校2022级学费标准序号院校名称层次专业第一年学费第二年学费第三年学费教材费备注1新疆工程学院高起专理工类除市场营销外所有专业高起专文史类市场营销专升本所有本科专业中国矿业大学专升本理工类采矿工程、机械工程学生按实际发放支付书店学生学费直接缴纳矿大。老生按2200/年缴纳学费专升本文史类电子科技大学专升本理工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2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