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2年光学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云南师范大学“光学工程”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2022 年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光学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方式,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管理办法 (试行) 》,结合本学位点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光学工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招生及培养的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及获得西南联合研究生院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
二、申请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学业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无违纪违法现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现役军人申请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 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持境外所获硕士学位证书,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 (学位) 认证书,才可申请。
2.应届毕业的学历教育硕士生 (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非学历教育的硕士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考,须在取得硕士学位后才可报考。
(四) 申请人英语水平原则上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雅思 5.0 分及以上;托福 60 分及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本科为英语专业需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在国 (境) 外留学获得在英语国家和地区本科以上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 (高级班) 并获得结业证书。
(五) 申请人具备较好学术水平,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下列成果、项目、获奖须与“光学工程”专业紧密相关,且为近 5 年内的成果:
1.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被以下刊源之一发表或收录过:SCI、EI、中文核心期刊(其分类对照《云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分类统计办法》);
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
3.出版过学术专著 (个人撰写超过 10 万字) ;
4.撰写重要咨询报告,并有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应用证明;
5.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6.获得过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7.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论文;
8.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科技作品竞赛奖。
(六)申请者必须撰写攻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其内容和格式需符合《云南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管理办法 (试行) 》中第十二条的要求。专题研究报告需博士生导师签署意见。
三、考核程序
(一) 申请阶段
1.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和缴费,并选择拟申请方向,具体要求以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申请条件,同时还须达到上述对申请人学历、英语水平、科研情况等学业方面提出的其他要求。未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相关规定体检标准的申请人,不得报名。
2.提交材料
(1) 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攻读云南师范大学博士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 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 (均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 (境外) 留学者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 (学位) 认证书;
(3) 硕士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应届生提交开题报告) ;
(4)2 名“光学工程”专业或与之密切相关的学科领域内正高职专家对申请人的书面推荐意见;
(5) 已有的科研成果或科研项目的复印件 (学术论文、科研奖励、著作、专利) ;
(6) 自我评价和攻读学术学位博士期间拟进行的专题研究报告;
(7) 各类英语水平考试证书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等) ;
(8) 其他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
3.资格审查
本学位点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专家组给出审核书面意见,提出进入材料评审的合格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注:申请者须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作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二) 考核阶段
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不少于 3 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材料评审专家组。
1.材料评审
材料评审专家组按照以下材料评审评审标准按百分制给出材料评审成绩 (材料评审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 。专家组根据招生计划人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材料审核评定成绩低于 60 分 (不含 60 分) 者取消申请资格,不再进行后续环节考核。
2.面试
学院根据录取专业设置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由不少于 5 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专业面试的形式考查考生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测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 道英语口语题及2 道专业面试题。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面试时间不低于 30 分钟。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面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三)。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察申请人的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科学精神、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录取阶段
按照材料评审成绩 (百分制) 占 50%,面试 (百分制) 占 50%,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最终成绩。由本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和考生材料综合考虑,提出拟录取人选,体检合格后上报学校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 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准予录取。
四、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
( 一) 招生导师:导师应具有西南联合研究生院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资格,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无违纪违规现象。
(二) 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对本学位点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将计划分配到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名导师当年招生计划不超过 1 人。
五、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等规定进行。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不再组织统一体检,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接收拟录取通知后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和承诺书,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
( 一)本文件自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执行。
(二) 其他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及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2022 年 5 月 10 日
附件一: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评审评分标准
序号 | 类别 | 考核项目 | 分值 |
1 | 材料审核 | 科研成果、英语等材料 (根据《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审核及成绩评定标准》进行评分) | 60 |
2 | 专题研究报告 | 专题研究报告 (根据《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专题研究报告评分标准》(附件二)进行评分) | 40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审核及成绩评定标准
1.材料审核先按照百分制打分 (基础分 60 分和加分项 40 分) ,然后再转化 为60 分。
2.材料评审专家组对照申请材料要求,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中第(8)项: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属非必须材料) 。若材料齐全,则给予基础分50 分; 申请材料中,若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光学工程专业紧密相关的学术成果,给予基础分 5 分;若通过英语四级或者六级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以英文发表学术成果 (不包含会议论文) ,给予基础分 5 分。
3.加分项认定及评分办法如下:
(1) 加分项包括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两部分。各项分值如下:
| 类别 | 内容及分类标准 | 加分 |
| 外语水平 | CET-6 及以上 | 5 分 |
| 学术水平 | 发表学术论文 | B1 类 | 20 分/篇 |
| B2 类 | 15 分/篇 |
| C1 类 | 10 分/篇 |
| C2 类 | 8 分/篇 |
| C3 类 | 5 分/篇 |
| D1 类 | 2 分/篇 |
| D2 类 | 1 分/篇 |
| 科研成果奖 | 省级及以上 | 20 分/项 |
| 厅级 | 10 分/项 |
| 校级 | 8 分/项 |
| 科研项目 | 国家级 | 20 分/项 |
| 省级 | 15 分/项 |
| 厅级 | 10 分/项 |
| 校级 | 5 分/项 |
|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 省级 | 10 分 |
| 校级 | 5 分 |
| 知识产权 | 发明专利 | 10 分/项 |
| 实用新型专利 | 3 分/项 |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1.5 分/项 |
| 科技作品竞赛 获奖 | 国家级 | 20 分/项 |
| 省级 | 15 分/项 |
| 厅级 | 10 分/项 |
| 校级 | 5 分/项 |
(2) 科研成果的分类参照《云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分类统计办法》。
(3) 上述加分项内容相关成果、项目、获奖均须与“光学工程”专业密切相关,且为近 5 年内的成果,否则不予加分。
(4) 只认定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若存在共同一作,只认定作者排序第一者;多个通讯作者的按比例计分,如两个通讯作者计该论文的1/2,三个则为 1/3,依次类推。科研项目只计项目主持人,参与者不加分。
(5) 同一篇硕士学位论文若既获得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又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只计高分值一项,不重复加分。
(6) 科技竞赛只认定全国三大竞赛 (电子设计大赛、互联网+、数学建模)及光学工程专业领域相关全国性学术组织开展的科技竞赛。第一获奖人计 100%的分值;第二获奖人计 25%;第三获奖人计 12.5%;第四获奖人计 6.25%; 依次类推。同一项参赛作品获多个级别竞赛奖,只计最高级别分数,不重复加分。
4.材料审核成绩计算办法
对每位申请者累计上述加分统计表中各项的总成绩,若当年有申请者加分成 绩超过 40 分,则以当年加分项累计最高成绩为标准,进行百分制转化,再乘于 40%,即得到每位申请者的加分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生加分成绩=(该考生各项加分项累计之和/当年申请考生中加分项累计最高成绩)×40%;若当年申请者加分成绩均没有超过 40 分,则按原始加分成绩作为加分成绩进行核算。
5.申请考生材料审核总成绩为基础分与加分成绩之转化为满分 60 分。
附件二: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专题研究报告评分标准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1 | 选题、国内外研究动态 | 15 |
2 | 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 15 |
3 | 研究的目标、思路、方法及计划 | 25 |
4 | 研究的内容及创新之处 | 35 |
5 | 研究的基础 | 10 |
附件三: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面试评分标准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1 | 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 50 |
2 |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 20 |
3 | 英语听说能力 | 10 |
4 | 科研潜质 | 10 |
5 | 综合素质 | 10 |
原标题: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光学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