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2-05-20 21:35  中山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
  • 第二条 中山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 第三条 学校全称
  •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
  • 第五条 校址
  • 第六条 办学层次
  • 第七条 办学性质
  • 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
  • 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 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
  • 第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
  • 第十二条 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
  •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
  • 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 第十六条 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
  • 第十七条 对已进档考生,学校按分数
  • 第十八条 学校在全国大部分省
  • 第十九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
  • 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 第二十二条 民族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
  •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
  • 第二十四条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保送运..
  • 第二十五条 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澳门保..
  •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
  • 第二十七条 2022级新生大一在广州校区..
  •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成长路..
  • 第二十九条 学生住宿费、学费的收费标准..
  • 第三十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
  • 第三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
  •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
  •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山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8

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

第五条  校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华侨港澳台学生500人。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和质量、选考科目和学校要求,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  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安排不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七条  对已进档考生,学校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实际高考成绩高的考生,仍相同时则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优先(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在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实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规则。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要求进行公开征集,仍未完成的,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条  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其他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民族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等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保送运动员、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生源省份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本科面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2022级新生大一在广州校区南校园集中培养,大一学年结束后进入高考录取专业所在院系的校区(园)培养。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元化成长路径,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除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艺术类专业外,学生在一至四年级均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学生住宿费、学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住宿费750-2200元/学年,学费5480-8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具体请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录或登录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询。

第三十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中山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中山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北区524栋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www.***.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

中大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大招生(sysuzs)

 

中山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
序号 院系名称 招生专业 所属校区(园)
1 中国语言文学系 汉语言文学 广州南校园
2 历史学系 历史学 广州南校园
3 哲学系 哲学类(哲学、逻辑学) 广州南校园
4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社会学类(社会学、人类学、考古学) 广州南校园
5 岭南学院 经济学类(经济学、金融学) 广州南校园
6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德语、法语、日语) 广州南校园
7 法学院 法学 广州东校园
8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 广州东校园
9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 广州东校园
10 心理学系 心理学 广州东校园
11 传播与设计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传播学) 广州东校园
12 信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馆学、档案学) 广州东校园
13 数学学院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广州南校园
14 物理学院 物理学类(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 广州南校园
15 化学学院 化学类(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广州东校园
16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类(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科学、城乡规划) 广州东校园
17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 广州南校园
1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类(材料物理、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广州东校园
19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 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 广州东校园
20 计算机学院(国家保密学院)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保密管理) 广州东校园
2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广州东校园
22 中山医学院 临床医学(八年制) 广州北校园
23 中山医学院 临床医学 广州北校园
24 中山医学院 基础医学 广州北校园
25 中山医学院 法医学 广州北校园
26 光华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广州北校园
27 光华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5+3一体化) 广州北校园
28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 广州北校园
29 药学院 药学 广州东校园
30 护理学院 护理学 广州北校园
31 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 汉语言文学 珠海
32 历史学系(珠海) 历史学 珠海
33 哲学系(珠海) 哲学 珠海
34 国际金融学院 经济学类(经济学、金融学) 珠海
35 国际翻译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 珠海
36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珠海
37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珠海
38 数学学院(珠海)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珠海
39 物理与天文学院 物理学类(物理学、天文学) 珠海
40 大气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类(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 珠海
41 海洋科学学院 海洋科学 珠海
42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质学类(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工程) 珠海
43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珠海
44 海洋工程与技术学院 海洋工程与技术 珠海
45 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核工程与核技术(普通班、中法合作办学) 珠海
46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水利与海洋工程 珠海
47 微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珠海
48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遥感科学与技术 珠海
49 人工智能学院 人工智能 珠海
50 软件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 珠海
51 医学院 临床医学 深圳
52 公共卫生学院(深圳) 预防医学 深圳
53 药学院(深圳) 药学 深圳
54 材料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深圳
55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深圳
56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深圳
57 智能工程学院 计算机类(智能科学与技术、交通工程) 深圳
58 航空航天学院 航空航天类(航空航天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 深圳
59 农学院 农学 深圳
60 生态学院 生态学 深圳
61 集成电路学院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深圳
62 先进制造学院 机械工程 深圳
63 先进能源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 深圳
64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 深圳
65 商学院 经济学 深圳
66 商学院 工商管理 深圳
67 理学院 物理学 深圳
68 艺术学院 音乐表演(艺术类) 广州南校园
69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高水平运动队) 广州南校园
原标题:2022年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中山大学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以及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

2022年中山大学本科面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简章。一、学校简介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中山大学

2022年中山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提升我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推动学校体育事业全面发展,以体育拼搏精神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精神面貌,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提升,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一条招生项目及计划  中山大

2022年中山大学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探索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我校2022年在广东省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即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占85%)、我校考核成绩(占15%)进行综合评价招生,择优录取。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培养质量及要求、转专业、学费、证书等同普通批录取的考生一致。一、报名条件和招生对象符

2022年中山大学澳门“四校联考”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招收澳门“四校联考”学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简章。一、学校简介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中山大

2022年中山大学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1〕208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  第一条招生项目  我校2022年保送录取运动员面向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艺术体操、击剑、跆拳道、赛艇、皮划艇、水球、铁人三项、帆船、棒球、垒球、攀岩、柔道、摔跤、跳水、体操

2022年中山大学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一条学校和学院简介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

2022年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立报国大志,做强国大事”为人生追求的青年学生

2022年中山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要求,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农村学生)招生工作,招生计划200名左右,招生专业为理工类。第一条招收对象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

2022年中山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2022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办法》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