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生命学部
2023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 、工作原则及依据
依据《北京工业大学2023 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及学部专业学位类别实际情况,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择优录取的原则,为高质量完成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工作, 特制定本细则。
二 、报考条件
2023 年以普通招考 ( 申请考核制) 形式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考生应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2. 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获得国 (境)外学位硕士学历学位人员, 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 取得纸质认证报告正式文件。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国<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
(3) 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8 年及以上 (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 日 )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 同等学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的人员。此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五名),且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
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三篇以上高质量论文,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 (排名前两名) 完成三项与发表高质量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成果, 例如成果已转化的专利、行业 (企业) 标准等 (具体由报 考专业学位类别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
③经所报导师及学部审查, 具备博士培养条件, 学部同意报考。
特别说明:同等学力者报考前, 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 经学部进行资格认定, 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 同等学力者须加试两门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 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 若有一 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 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 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内的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 按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7.在校研究生 (应届生除外) 如报名, 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8.定向就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如报考博士研究生, 无论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均须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 取后果, 责任自负。
9.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 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 1 ) 来自于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 工程管理骨干, 参与过或正在参与国家、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项 目的研究,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的工程技术创新与研发;
(2) 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按照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三、 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
1. 申请材料的要求
(1)申请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 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 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可 登录学信网进行认证申请, 网址: http://www.***.cn/。)
如获国 (境) 外学位, 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 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生毕业生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5)申请者个人学习和与申请专业学位类别相关的科研工作介绍: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参与课题、工程实践经历、科研成果及创新点、发表论文、 出版著作、获奖情况等,格式不限;
(6) 可以体现申请者科研能力、学术成果的支撑材料: 如学术论文、论文引用情况、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设计作品、其它专业等 级证书、参与工程类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等 ( 已被录用的论文请提供录 用证明及论文稿);
(7) 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8) 申请者拟攻读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应含拟致力于研究的工程科研问题、 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不少于 3000 字, 格式不限;
(9) 专家推荐书
须提供至少两位报考专业领域内教授 (或相当职称) 专家的推荐书。(模版见北京工业大学2023 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ht tps://yanzhao.***.cn/info/1020/5860.htm 附件 1,或于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导航栏“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 (专家本人填写推荐书、签名、密封<封 口处骑缝签字>, 单独提交不装订);
(10)《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该表请考生于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 单独提交不装订);
其中“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仅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填写。
(11 ) 同等学力报考者, 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报考条件提供论文和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 (9)、(10) 以外需由申请者添加封面 (模版见北京工业大学 2023 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 https://yanzhao.***.cn/info/1020/5860.htm 附件 2) 和 目录页, 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专家推荐书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单独提交, 不得装订, 请注意妥善保存电子版, 以备后用。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200 元后, 应尽快将报名材料按照学部要求寄 (送) 至指定地址, 截止时间为2023 年 2 月 10 日。学部对申请考生的报考资格及申请材料完备情况进行审核, 未支付报名费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含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逾期未提交或不齐全等情况) 的考生, 均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费一旦交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不得有弄虚作假或其他 违规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作伪并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同时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处理。有关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可登录学信网下载, 网址: http://www.***.cn/
2. 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200 元后, 应尽快将以上报名材料按照上述要求邮寄至如下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 100 号, 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生命学部 ( 生命楼 321 室 )
赵老师收 010-67391984( 邮寄请务必通过中国邮政 EMS,其他邮寄形式概不接收。)
材料收取截止日期: 2023 年 2 月 10 日 ( 以寄出时间为准)
考生寄出报名材料后, 需自行及时关注物流状态以及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 物流问题需考生本人及时联系, 其他问题随时与老师取得联系。本学部招生联系老师不负责催促考生报名材料寄出、物流信 息查询、与物流公司联系等。未支付报名费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 料, 均视为无效报名, 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包括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不齐全、材料逾期未提交、快递被某驿站签收、被快递柜签 收、凡显示未被老师本人签收者均视为未收到,考生需及时联系核实。
四、考核
( 一 ) 工程科研基础审核
1.工程科研基础审核标准/依据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 各专业学位类别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依据审核标准, 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学习经历与成绩、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 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以百分制计分给出“工程科研基础”得分并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招 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工程科研基础”评分表》。
考生“工程科研基础”得分由学部进行公示公布。各专业根据考 生的工程科研基础得分情况, 划定“工程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上的考生, 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各专业根据“工程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并由学部网站进行公布。
未达到专业“工程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者, 不得参加报考专业的复试。
各专业学位类别根据学科实际情况,制定工程科研基础审核标准/依据。2023 年审核细则由各专业学位类别组织当年有招生资格的博导集体协商制定, 责任教授签字后上报学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2.工程科研基础审核成绩
考生工程科研基础审核结果的公示时间: 2023 年 2 月下旬
公示网址: 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生命学部网站: https://fel.***.cn/index.htm
( 二 ) 复试
1.资格复审要求
所有考生须按照学部的时间要求, 在复试前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持本人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原件; 国<境>外单位获得学位的考生, 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按学部指定方式进行资格复审。
在资格复审时, 对存疑的学历学位证书, 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 不论何时, 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复试
复试按照专业学位类别组织, 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 均以百分制计分, 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形式由各专业学位类别根据人才选拔 要求确定, 着力加强对工程及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专业外语”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外语听力 及口语等能力的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 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利 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 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等。
复试的具体安排等以复试前研究生院及学部公布信息为准。
五、录取
1.录取及调剂原则
依据加权总成绩进行录取。各专业根据考生加权总成绩和报考导 师招生名额, 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 在加权总成绩资格线以上 (含) 的考生中, 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复试各环节成绩低于 60 分、体检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部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
后, 根据录取原则提出学部拟录取名单, 报送研究生院, 予以拟录取公示。
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和导师可按照学校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学科复试成绩达到学科要求但未能被第一志愿导师录取的考生中调剂录取。经调剂录取后各专业学位类别未能完成的 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录取类别同报考类别一致, 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类, 在录取阶段不得调整。各专业录取定向就业工程专业学位博士生的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录取人数的30%。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
六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 要求, 按照《教育部 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 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和学校有关 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 、学费及奖学金
1.学费标准为 1 万元/生/学年。学费按照每学年学费标准缴纳, 总学费按照学制收取。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博士研究生每生 每年 15000 元, 每年按 10 个月发放。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以入学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审文件为准。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每年 30000 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数量以当年北京市教委下达的名额为准。
5.校级专项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研究生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励志奖、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博士创新 奖学金、优秀博士论文奖、研究生创新创业奖、校长奖学金、科技之 星等。
6.博士研究生助研费: 每生每年不低于 16000 元。
以上各项奖助的发放或参评对象、认定或评选条件、标准、程序等以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相关制度文件为准。
八、其他说明
1.入学时间: 预计 2023 年 9 月初。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不提供历年真题。
3.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 请 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告知我校, 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4.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如受疫情影响,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届时将另行通知。
6.若此细则与国家教育部将要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情况,将以教育部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为准。我校也将及时更新, 望考生注意查阅。
九、联系方式及受理考生投诉方式
有关报考专业学位类别等事宜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了解, 也可直接与报考导师联系。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 http://yanzhao.***.cn
导师联系方式:可从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yanzhao.***.cn) 中导师介绍栏中查阅。
学部咨询电话: 010-67391984
投诉电话: 010-67392130
邮箱: smyjs@***.cn
注: 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学校会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学部的咨询电话可能无法正常接听, 各位考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环境与生命学部2022 年 1 1 月 21 日
原标题: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环境与生命学部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