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工业大学理学部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入学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分数线、考试成绩、报考条件)

2022-12-02 10:57  北京工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工作原则及依据
  • 二、报考条件
  • (一)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
  •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
  •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 (3)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
  • 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 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三篇以上高质量论文
  • ③经所报导师及学部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部同意报考
  •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 4.有-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
  •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
  • 6.在校研究生
  • 7.在读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如报考博士研..
  • (二)硕博连读、本科直博
  • 三、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
  • (一)申请材料
  • 1.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 3.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成绩单
  • 4.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 6.申请者个人学习与申请学科相关科研工作介绍
  • 7.可体现申请者科研能力、学术成果的支撑材料
  • 8.申请者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 9.专家推荐书
  • 10.《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 11.同等学力报考者按照报考条件提供的其他论文和证书等材料
  • 1.外语水平考核免考条件
  •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分及以上;
  • (2)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 (3)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5分及以上;
  • (4)托福80分及以上;
  • (5)GRE成绩310分及以上;
  • (6)WSK(PETS5)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 2.外语水平考核免考名单公布
  •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 四、考核
  • (一)科研基础审核
  • (二)外语水平考核
  • (三)复试
  • 1.复试分数线
  • 3.复试的组织
  • 五、录取
  • 1.依据加权总成绩进行录取
  • 2.复试各环节有成绩低于60分者、体检不..
  • 3.学部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导师..
  • 4.生源不足或计划未招满的学科和导师,可..
  • 5.录取类别同报考类别一致,分为非定向就..
  • 6.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
  • 六、体检
  •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 (一)学费标准
  • (二)奖助政策
  •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4.校级专项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优秀毕业生..
  • 5.博士研究生助研费
  • 八、其他说明
  • 1.学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 2.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
  • 3.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 4.入学时间
  • 5.如受疫情影响,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 6.若此实施细则与国家教育部将要公布的博..
  • 九、联系方式及接待考生投诉电话

北京工业大学理学部

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及依据

依据国家教育部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改革思路及理学部四个一级学科的特 点,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合理、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特制定北京工业大学理学部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学部同时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考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部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及各学科责任教授组成;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由学部书记、副书记及支部书记组成。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

2023 年以普通招考 (申请考核制) 形式报考我校学术学位博士 研究生,应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 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 (获得国<境>外学位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纸质认证报告正式文件)。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

(3) 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8 年及以上 (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的人员。 此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排名前五名) ,且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

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三篇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

③经所报导师及学部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部同意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由报考学科所在学部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 。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总成绩,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6.在校研究生 (应届生除外) 如报名,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7.在读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无论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均须经硕士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责任自负。

(二)硕博连读、本科直博

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选拔,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办法执行。

三、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

1. 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可登录学信网进行认证申请,网址:http://www.***.cn/。)

如获国 (境) 外学位,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成绩单

须授课单位盖章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

4.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申请外语水平考核免考的考生请务必提供满足免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应届硕士生毕业生可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6.申请者个人学习与申请学科相关科研工作介绍

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参与课题、科研成果及创新点、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情况等,格式不限。

7.可体现申请者科研能力、学术成果的支撑材料

如学术论文、论文引用情况、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设计作品、外语或其他专业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已被录用的论文请提供录用证明 及论文稿。

8. 申请者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应包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不少于 3000 字,格式不限。

9.专家推荐书

须提供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 (或相当职称) 专家的推荐书。

推荐书模板可到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导航栏“文档下载”栏目下载。

推荐书由专家本人填写、签名并密封 (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推荐书单独提交,不用装订,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

10.《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此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由考生下载并填写相关信息后并签名。其中“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仅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填写。

11.同等学力报考者按照报考条件提供的其他论文和证书等材料。12.获奖证书复印件(省部级及以上) 。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以上材料 (专家推荐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除外)由申请者添加封面 (参考模板请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北京工业大学 2023 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章程》里面下载) 和目录页,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专家推荐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单独提交,不得装订。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应尽快将报名材料寄 (送) 至理学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考生留好备份。

请考生将所有报名材料整理好后通过顺丰快递于2023年2月10日前寄 (送) 至理学部。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 l00 号北京工业大学数理楼343 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67392178

理学部对申请考生的报考资格及申请材料完备情况进行审核,未支付报名费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含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逾期未提交或不齐全等情况) 的考生,均视为无效报名。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作伪并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处理。

四、考核

(一)科研基础审核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理学部各一级学科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依据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学习经历与成绩、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以百分制计分给出“科研基础”得分并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科研基础”评分表》,考生“科研基础”得分预计将于 2月下旬在理学部网站 https://slxy.***.cn/进行公示并公布。各学科根据考生的科研基础得分,划定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科研基础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二)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预计将于 2023 年复试前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相关通知。

科研基础审核合格但未达到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

学校将划定外语水平考核最低分数要求,各学科根据生源情况划定不低于学校最低分数要求的“外语水平考核合格分数线”。

1.外语水平考核免考条件

外语水平考核 (考试语种为英语) 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 件之一的申请者 (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 9 月 1 日),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直接参加复试。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550 分及以上;

(2) 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60 分及以上;

(3) IELTS(A类学术类) 成绩 6.5 分及以上;

(4) 托福 80 分及以上;

(5) GRE 成绩 310 分及以上;

(6) WSK(PETS5)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若申请人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超出有效期,或不符合免考条件的,须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2. 外语水平考核免考名单公布

外语水平考核免考名单由理学部依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核 后确定,预计将于 2 月下旬在理学部网站 https://slxy.***.cn/进行公布。

(三)复试

1.复试分数线

各学科根据生源情况,划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学科复试分数线 (含科研基础和外语水平考核) ,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将 通过理学部网站https://slxy.***.cn/进行公示。未达到学科复试分数线者,不得参加报考学科的复试。

3.复试的组织

复试按照一级学科组织,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均以百分制计分,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专业外语”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外语听力及口语等能力的考核;“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等。

复试的具体安排等以复试前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理学部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五、录取

1.依据加权总成绩进行录取。各一级学科根据考生加权总成绩和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在加权总成绩资格线以上 (含) 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2.复试各环节有成绩低于 60 分者、体检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部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根据录取原则提出学部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 审核通过,予以拟录取公示。

4.生源不足或计划未招满的学科和导师,可按照学校及学部调剂工作要求,在相同或相近学科复试成绩达到要求、但未能被第一志愿 导师拟录取的考生中调剂。

5.录取类别同报考类别一致,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类,在录取阶段不得调整。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比例不超过学部录取总 人数的 15%。

6.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在复试前见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 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为 1 万元/生/学年。学费按照每学年学费标准缴纳,总学费按照学制收取。

(二) 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15000 元,每年按 10 个月发放。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入学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审文件为准。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每年 30000 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数量以当年北京市教委下达的名额为准。

4.校级专项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研究生三好学生、 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励志奖、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博士创新奖学金、优秀博士论文奖、研究生创新创业奖、校长奖学金、科技之星等。

5.博士研究生助研费:每生每年不低于 16000 元。

以上各项奖助的发放或参评对象、认定或评选条件、标准、程序等以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相关制度文件为准。

八、其他说明

1.学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2.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告知我们,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3.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4.入学时间:预计 2023 年 9 月初。

5.如受疫情影响,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6.若此实施细则与国家教育部将要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情况,将以教育部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为准。学部也将 及时更新,望考生注意查阅。

九、联系方式及接待考生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010-67392178

投诉电话:010-67391755

理学部2022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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