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2014-04-02 08:00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 二、承担2014年我省高招体检工作的
  • 三、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 四、各市、县
  • 五、各市、县
  • 六、各市、县

各市、县(区)教育局、卫生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招体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临床检验中心:

  为了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新生入学后的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3】4号)文件执行,相关工作时间要求对应调整为2014年。

  二、承担2014年我省高招体检工作的医院除南平市延平区的体检医院和南平市复检医院调整为南平市第一医院外,其余体检医院保持不变。

  三、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分为高职入学考试体检和普通高考体检两个部分。其中高职入学考试体检时间为2013年11月11-15日,复检时间为11月22日,终检时间为11月29日。普通高考体检时间参照2013年,终检时间定于2014年4月28日。

  四、各市、县(区)教育局、卫生局要高度重视高招体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密切协同,建立健全高招体检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机制和高招体检工作培训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本地区参加高招体检工作人员培训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五、各市、县(区)高招办要积极配合各体检医院根据当地考生人数,合理安排体检场次,避免考生长时间等待,尤其要对残疾考生体检过程给予特别关爱和指导。各体检医院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体检结果做出规范、准确的结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注意维持体检场所秩序,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疏导,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所有参加高招体检的工作人员均要接受岗前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六、各市、县(区)高招办、高招体检医院在高招体检工作结束后应做出书面总结报告,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高招体检总结材料,反馈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以利今后高招体检工作的改进与开展。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福 建 省 卫 生 厅

  2013年10月14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卫生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招体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临床检验中心:  为了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新生入学后的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3】4号)

2022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搜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招生办”关注我校招生办订阅号,实时了解我校招生相关资讯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对象(一)普通考生。福建省内

2014年关于做好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和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招生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根据国家教育考试招生

2018年福建省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委会、教育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报名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

2017年福建省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闽招委〔2017〕4号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求如下:

2013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2〕14号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12年10月中旬开始,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报考类别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分为两大类。一是面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的考试

2016年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教考〔2016〕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我省继续实施选拔部分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升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退役士兵专升本”)工作。为做好2016年我省

2016年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教考〔2016〕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2〕185号)精神,2016年我省继续实施选拔部分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为做好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现就有关

2017年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2〕185号)精神,2017年我省继续实施选拔部分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为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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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教考〔2018〕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2〕185号)精神,2018年我省继续实施选拔部分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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