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1、录取原则将按照考生职业适应性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安排录取专业。

招生对象省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招生专业及计划科类学制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数学费/年艺文艺理艺术两年影视表演元影视表演(配音)元主持与播音217000元主持与播音(摄录编)元舞蹈表演157000元三年音乐表演(演唱)元音乐表演(乐器演奏)157000元电脑艺术设计156000元装饰艺术设计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元注:以上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招考办公布的为准。

1、报名办法:考生须持身份证到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并按规定时间填报我校志愿。

2、考试办法:专业课:除美术类考生外,其它专业考生须持我校的《考试准考证》于2009年6月14日参加本校组织的技能考核和专业综合课考试;美术类考生需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技能考核和专业综合课考试。我校认可考生在其它院校参加相关专业考试的成绩。文化课:考生须参加辽宁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文化基础课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录取原则:

1、报名办法:考生须持身份证和《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并按规定时间填报我校志愿。

2、考试办法:专业课:考生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表演类、编导类、音乐舞蹈类、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将不再单独组织校考,我校认可辽宁省统考成绩及其它院校相关专业考试的成绩。文化课: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理科综合。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1、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