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对象及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1、7月31日前已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2、7月31日前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满4年。
(一)招生领域我校目前可在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动力工程四个领域自主招收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领域及规模招生领域:动力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环境工程。招生规模:招生规模由我校自主确定。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考试时间一般为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其中GCT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逻辑)为全国联考,由全国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生取得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含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考试时间在11月下旬左右,具体另行通知。·联考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一”。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考试时间在11月下旬左右,具体另行通知。·联考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一”。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考试时间一般为12月上旬,具体另行通知。·联考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30100·联考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30100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含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