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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海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申请办法

2010年河海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申请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29 00:40:04 提问时间:2017-12-20 12:04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海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报考条件

    1楼

    二、报考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海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现场确认

    2楼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7月20日前,具体时间以报名网站公布为准。江苏省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日-18日。现场确认地点:各省学位办指定地点。江苏省现场确认地点在河海大学。现场确认要求:(1)考生在指定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网报编号到现场照相、交纳报名考试费80元/门;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2)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3)考生仔细核对照相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并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报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海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3楼

    三、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基本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于成绩发布后两周内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已盖章)、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将在录取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以及不能及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海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入学考试

    4楼

    三、入学考试1.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2.第二阶段包含专业课考试和相关测试,专业课考试科目详见附表1,时间安排在11月24日举行,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课考试,下午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试。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的命题、考试、阅卷均由我校自行组织。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海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考生本人填写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后签署意见,并

    5楼

    3.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考生本人填写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后签署意见,并在考生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海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招生限额

    6楼

    一、招生限额工程硕士招生名额不超过650人,其中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100人。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海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7楼

    一、招生类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海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申请条件

    8楼

    (1)申请条件:2009年的工程硕士考生,符合2010年所报考领域报考条件,有学士学位,GCT成绩不低于180分,可以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海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关于受理持GCT有效成绩的考生申请参加第二阶段测试的办法

    9楼

    2.关于受理持2009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申请参加第二阶段测试的办法(1)申请条件:2009年的工程硕士考生,符合2010年所报考领域报考条件,有学士学位,GCT成绩不低于180分,可以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2)申请办法:考生自行下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3)一式两份和《河海大学接收持2009年GCT成绩工程硕士考生申请表》(附表3),如实填写并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与身份证、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等一同于7月15日前寄送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合作培养办公室。如2009年被第一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海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申请办法

    10楼

    (2)申请办法:考生自行下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3)一式两份和《河海大学接收持2009年GCT成绩工程硕士考生申请表》(附表3),如实填写并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与身份证、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等一同于7月15日前寄送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合作培养办公室。如2009年被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录取的,必须同时提交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认可的退学证明(请在信封上注明“免GCT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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