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且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的A或B报考我校,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一批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考生志愿直接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院校,相关政策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为准。

(4)自主选拔录取及国家试点学院录取时,考生不享受进档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

优惠政策获得我校“致远计划”资格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志愿中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为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为A位置),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则加10分排序录取相应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且在线下40分内(不低于一本线),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情况下优惠录取,录取专业限考生所在省(市)第一批次我校同科类(文理)各招

录取政策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且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的A或B报考我校,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一批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考生志愿直接予以录取。

(2)上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政策解读地址: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附件1上海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试点中学学校名称上海市杨浦高级中学上海市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上海市市东中学上海理工大学附属中学建平中学洋泾中学高桥中学川沙中学上海市市北中学上海市新中高级中学上海市风华中学上海市闸北八中上海市行知中学上海大学附属中学上海市吴淞中学上海

监督约束机制1.上海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大学党委直接领导下进行。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是一项改革工作,为了体现其自主性和公正性的统一,我们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在上级部门和纪委监察部门的指导下,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3.采取网络公示监督机制。附件:1.参与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改革试点的25所中学名单地址: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附

选拔方式和程序1.上海大学根据2009年参加自主选拔录取中学的推荐情况及2010年中学意向分配名额。2009年12月2日,上海大学召开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新闻发布会,同时向中学发布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改革试点的25所中学名单》)2.12月11日前,参与试点的中学结合本校素质教育等教育改革实施的实际情况,向上海大学提出推荐方案及意向名额数。3.12月1

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

后期评估1.对通过自主选拔录取进校的学生,我校在总结十多年来跟踪中学校长推荐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跟踪指标,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不断总结这些推荐生对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适应性。2.我校将自主选拔录取学生的跟踪情况及时反馈至各中学,逐步建立和加强我校与相关中学之间的诚信机制,以良好的诚信机制来提高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社会公信力。3.该实施办法首先在上海市部分中学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

录取政策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且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的A或B报考我校,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一批录取资格线,我校根据考生志愿直接予以录取。